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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30个重点监控品种开启议价采购!

时间:2020-08-05 09:05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232

近日,武汉市药械联采办公布《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议价药品目录》,并同步发布


《武汉市2020年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议价实施细则》。

此次纳入重点监控议价目录的共包括30个药品,其中有20个为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同时新增的10个品种包括谷红注射液、参芎注射液、鹿瓜多肽注射液、胎盘多肽注射液、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丙氨酰谷氨酰胺、核黄素磷酸钠、转化糖、木糖醇、注射用血栓通等。

《实施细则》明确对不适合带量采购的重点监控药品进行集中议价采购。最高限价(有效报价)为本企业品种省级挂网最低价的0.7倍。

合格申报企业≥2家(甲组)价低者入拟入围。合格申报企业只有一家的,有效报价达到甲组平均降幅的拟入围,未达到平均降幅如无企业拟入围时,进行二次报价,达到甲组平均降幅,价格最低的品规拟入围。

此外,议价结果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动执行。未入围品种暂停湖北省挂网,医疗机构不得进行采购,却因临床需要的可申请单次备案采购。

下面来看看《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

企业申报条件:

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挂网且近三年(2017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在省平台上与湖北省医疗机构有交易记录的生产企业。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不得申报。

报价方式:

1、企业报价价格即医院采购价格(含配送费);以最小制剂单位(片/粒/支)进行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4位,货币统一为人民币,单位为元;企业在议价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报价;议价报价不得高于2020年6月30日全国省级挂网最低价(不含安徽、福建、广东、重庆)

2、参照《武汉市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分类办法》,对本次重点监控品种剂型和规格进行合并分组,同一申报企业同组只能选择一个零售数量包装品规参与报价,入围后原则上供应此包装品规,并按照剂型单位报价与系数相乘作为此品规包装采购价格(包括采购价格以“舍余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3、申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完成议价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或不确定的视为放弃。

议价方式:

专家组议定本次重点监控品种的最高限价(有效报价)为本企业品种省级挂网最低价的0.7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1、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合格申报企业≥2家的为甲组,有效报价最低的企业拟入围;若价格相同的,进人二次报价,价低者拟入围;

2、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合格申报企业为1家的为乙组,有效报价达到甲组平均降幅的拟入围(甲组平均降幅按照甲组所有有效报价品规降幅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未达到平均降幅但同通用名同剂型品种无企业拟入围时,企业在固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达到甲组平均降幅,按差比价原则,价格最低的品规拟入围。

3、在议价过程中填报虚假信息骗取入围资格的,经查实,取消入围资格并予以通报,由次低价者替补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本次采购周期满一年后,若未进行新的议价仍按照原方案继续执行。采购周期内,入围品种与其他地区该品种价格差异较大的,经专家组论证,可适时邀请企业再次议价。

未入围品种暂停湖北省挂网,医疗机构不得进行采购,却因临床需要的可申请单次备案采购。集中采购的议价结果经省医保局同意,在全省范围内联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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