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5:25 │ 来源: 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 阅读:2985
近日,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医保局均下发《关于开展眼科及骨科两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这意味着,第四轮医用耗材国采落地!
纳入本次国采的医用耗材产品包括:
眼科类医用耗材包括人工晶体、晶体植入器及眼用粘弹剂等;
骨科类医用耗材包括锚钉、修复用缝线、界面固定钉、横穿固定钉、 软骨固定钉、软组织固定钉、可调式固定板、不可调式固定板、 人工韧带系统、半月板修复移植系统、关节镜配套系统、脉冲 冲洗器、钻头、磨头、刨刀、异种骨、同种异体骨、人工合成骨及骨形成蛋白等。
明确纳入第四轮国采的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自2019年安徽省开展带量采购工作以来,几乎覆盖了全国,最高降幅也已达到了94.34%。
骨科运动医学,多种耗材纳入第四批国采。包括关节镜系统、重建系统和修复类等多种耗材 ,当前涉足国内企业较少 , 属于新兴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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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填报主体
2021年、2022年有使用眼科及骨科两类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其他医疗机构按所在省份安排自愿参加。
三、 填报方式
本次历史采购数据填报采用医疗机构直报方式进行。各成 员单位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填报历史采购数据。
医疗机构汇总并填报本单位2021年、2022年使用的眼科及 骨科两类医用耗材HIS 系统实际使用总量、 HIS 系统实际使用总 金额及历史采购数据(包括历史采购单价和对应采购量,具体 到规格型号)。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 构提交历史采购数据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盖章件。
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依次由地市级医保部门、省级医保 部门审核。省级医保部门需保证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质量,确认无误后提交联合采购办公室。
四、 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填报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14时 —31 日17时;地市级医保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 日17时;省级医保部门提交数据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4日17时。
介入耗材,未进入第四轮国采!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1月12日,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发布了《关于开展人工晶体类、介入类及骨科类医用耗材信息集中维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人工晶体类、介入类及骨科类医用耗材信息集中维护。
业内普遍认为,继冠脉支架、人工关节、脊柱类耗材之后,第四轮医用耗材国采品种,呼之欲出!
但就此次国家正式文件来看,介入类耗材并未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