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鄂汉械备20190482号 |
产品类别 | 器械 耗材 |
规 格 | 水煮竹罐PA-6;水煮竹罐PA-8;水煮竹罐PA-10;水煮竹罐PA-12。 |
生产企业 | 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 |
经营企业 | 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 |
适应症状 | 【适用范围】用于拔罐疗法。 【使用方法】打开包装袋,将适量饮用水注入拔罐器内,7~8分钟后,打开盖子,用镊子将竹罐倒置夹起,迅速用干毛巾吸去罐口的水液,趁热将竹罐置于人体拔罐部位,轻压数秒钟,令其吸牢。数个竹罐依次操作。 |
微信扫一扫,在线沟通更方便!
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