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22 11:14 │ 来源: │ 阅读:1307
近日,浙江发出系列文件,对该省药品价格进行新一轮的调整。
价格联动结果作为最新采购价格,5月1日起执行
按浙江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该省采集最新的省级中标价进行联动,此次采集时间截止至2018年10月31日。
目前,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联动已经完成,新的联动价格成为浙江最新的药品采购价格,将于5月1日正式执行。
医保支付标准同时调整
《关于执行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浙药采办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也将作相应调整。采购配送中,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联动(采购)价格,原则上不高于最高(医保)支付标准。
按全国最低价供货的过评品种优先挂网
与此同时,浙江也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进行“挂网采购,也就是“补标”。企业按自愿原则,如实填报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前实际在线交易的全国最低价和拟供应浙江省价格等信息。
浙江规定,通过一致性评价前产品有挂网或中标价格等信息,且承诺拟供应浙江省价格不高于通过一致性评价前实际在线交易最低价的,经公示无异议并报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优先纳入挂网采购目录。
来源丨 医药云端工作室 牛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