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11 10:19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147
自7月1日第一批20个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印发后,近日,青岛市市立医院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的实施意见,这可以说是关于重点监控药品首个落地的文件。
意见明确,要实施药占比指标与住院次均药品费用指标的综合考核,对重点监控药品实施总量控制,并还列出了该医院73个科室的重点监控药品每月使用总额限量指标。
此次医院重点监控药品暂行目录是根据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和青岛市重点监控药品目录而制定的,共有36个品种纳入,比国家版还多出16个。
多出的品种包括:丹红、红花黄色素、血塞通、血栓通、丹参多酚酸盐、环磷腺苷葡胺、疏血通、谷红、二丁酰环磷腺苷钙、艾迪、转化糖、甘露聚糖肽、香茹多糖、醋酸钠林格、兰索拉唑、乙酰谷酰胺、鹿胍多肽、痰热清、核黄素磷酸钠。可以看出,这里头大部分是一些中药注射剂。
不过,意见也指出,待山东省卫健委公布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后,这个暂行目录会再做调整。
同时,将严格落实中药饮片、中成药处方权限管理,并列出了32个中药注射剂药品目录,包括参芪扶正、喜炎平、血塞通、丹红、银杏内酯、生脉、丹参等针剂,且标注了企业名称,使用总额限量+中成药处方权限制,接下来这些品种在该医院的销售将面临一定的困境,销量下滑已是必然。
意见指出,经医院研究,决定对2019年5月实施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实施药占比指标与住院次均药品费用指标的综合考核
意见指出,将继续考核各科室药占比指标,按照现行办法对超标科室扣罚科室医生绩效。
同时要降低住院次均药品费用。调整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的考核办法,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是平均每一位出院病人药品费用与上年度同期的比较,对科室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同比增长的,按照增加的次均药品费用与出院病人的乘积,直接扣罚科室医生绩效。
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考核实行季度、半年和年度综合平衡与返还。
目录将会调整,并对重点监控药品实施总量控制
根据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和青岛市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制定医院重点监控药品暂行目录,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山东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后再做调整。
根据各科室重点监控药品使用合理性分析,剔除不合理使用等因素,并综合考虑科室规模、专业均衡等因素,制定科室每月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总金额的限量指标。
对各科室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金额进行实时监控与预警,对超出限量指标的科室,按照超标金额扣罚科室医生绩效。
药品供应科按照重点监控药品每月总金额的限量指标制订采购计划,药学部按照各科室限量指标进行分配。
严格落实中药饮片、中成药处方权限管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文件要求,落实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权限管理。对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仅限中医类别医师具有处方权限;其他类别执业医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培训与考核要求,方可授予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处方权。
医务科负责处方权限的管理,药学部严格按照医师处方权限开展处方审核与药品调剂。
落实科主任、临床药师的管理责任
意见指出,对药占比、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重点监控药品限量指标任一指标超标的,院区组织对科主任进行约谈,约谈由院区院长或医疗院长主持,质管部、医务科、纪委监察部、药学部主任参加。约谈后仍未达标的,与科主任、医疗组长管理绩效挂钩,并作为科室及科主任、副主任、医疗组长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此外,还要严格落实处方审核。一是药学部组织药学、临床医学专家,建立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的用药指南与规范;二是对重点监控药品实施处方审核,严格按照主要诊断与用药指南,限定病种、合理使用。
根据科室药占比、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重点监控药品限量指标三项指标完成情况,院区组织对科室药品使用情况进行重点、联合检查。
并落实处方点评工作任务。统一考核评价标准与工作内容,并将重点监控药品纳入处方点评,每月15日前完成院区临床合理用药评价通报,报院区医疗院长,经院区“合理用药与质量安全管理组”讨论后报院区院长,在院区周会通报,并按照所有不合理用药药品金额原值扣罚责任科室绩效。
同时,将落实临床药师管理责任,实行临床药师分片与责任制管理,对分管科室药占比、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重点监控药品限量指标未达标,而临床药师未履行监管责任的,按照最高超标额度扣罚临床药师绩效。
对临床药师的扣罚根据分管科室指标综合平衡结果进行返还。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