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29 10:03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132
近日,河北省、江苏省发布通知,落实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不仅明确了目录内品种的管理,也对目录外的品种进行监管。
河北省在国家版的基础上增加了5个品种,共25个药品;江苏省第一批则是将国家版照单全收。不过两个省份都明确了各地市、各医疗机构可自行增补。
河北: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涉及25个药品,增加复方脑肽节苷脂、复方三维B、肌氨肽苷、脾多肽、胎盘多肽。
化药、生物制品,医师要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疾病诊疗规范指南和相应处方权限,合理选择药品品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并开具处方。
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其他类别医师需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提供中医药服务。
国家版20个品种全部纳入江苏省重点监控目录,各地市、各医疗机构可自行增补
而同一日,江苏省卫健委也发布通知,印发该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
对纳入目录的药品,已有用药指南或指导原则的,要严格按照指南或原则执行;对目前无用药指南或指导原则的,要制定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并严格执行。
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全部纳入药学部门处方审核和点评范畴,进行重点管理和监测评价,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及时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促进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合理使用。
该目录已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范围。
对未纳入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目录外药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加强常规临床使用监测工作,发现使用量异常增长、无指征、超剂量使用等问题,要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即知即改。
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非中医类别的医师,按要求经过系统学习培训、掌握中医药专业知识后,可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
各省有自行调节重点监控目录的权限,
在今年7月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首次公布共涉及20个品种的《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后,多个省市积极响应号召,江西、内蒙古、青岛、黑龙江等地已经落实国家卫健委要求,制定并公布了重点监控目录。
从各地发布的目录来看,对于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各省市有自行调节的权限,这意味着各省目录存在一定的可调整性和腾挪空间,20个品种目录并非铁板一块,这将给很多市场带来一些机会。
从此前内蒙及青岛公布的目录中分析,医药云端工作室认为,进入国家版目录中,并不意味会进入到地方版目录,没有进入国家版目录中,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不会进入地方版目录。
这反应出重点监目录存在不确定性,与国家医保目录类似,进入国家版医保目录的是纳入省级医保目录的,但同时也保留了一部分由省级调整的权限。
而从兴安盟的重点监控政策及实际实施结果来看,不仅分类限制使用50个品种,并且停用了55个辅助用药,意味着在落实国家卫健委文件精神上,地区一级的卫生健康部门有更大的抑制辅助用药的冲动。
值得思考的是,国家卫健委已经不再使用“辅助用药”的名称来管理此类药品,但在地方上,辅助用药的管理痕迹依旧。而在三级公立医院考核办法中,辅助用药占比的考核指标依然在其中。
另外,在近期青岛下发的同类文件中,要“严格落实中药饮片、中成药处方权限”,但文件显示,“对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仅限中药类别医师具有处方权限”,这是否意味着青岛仅限制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处方权,中成药其他剂型,比如常见的胶囊、片剂等口服品种不在限制之列?
可以想像,在后续各省、区、市、各医院的层层落实及出台的目录中,各种令人不解,甚至超越预期的政策仍将会不断浮出水面,挑战业界的神经。
目前已公布的各省市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汇总
(更新至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