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价格联动本来在一堆文件里明确表示只采集省级中标价,但偏偏有些人士三番五次在群里向招标工作人员询问是否采集某些省份的敏感价格,这,让对方也很难回答啊。最新消息是,敏感价格潘多拉之盒或将被打开……
今日,传闻已久的山东省药价联动终于掀开了面纱。此次山东药价联动有几个关注点值得留意,笔者揣测分析如下,仅供参考:
一、联动的文件依据
1、《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简称:66号文)
2、《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实施方案》(鲁公资交〔2019〕37号)(简称37号文)。66号文关于联动的核心要求是:药品挂网价格联动本产品在国家开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应该是指2015年7号文公布以来)以来产生的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省级价格,应该不含在线交易或采购价)。由生产企业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诺最低价申报,公立医疗机构不得高于挂网价采购(符合山东带量采购精神)。对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挂网办法,按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批准上市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同品种药品,其挂网价格不得高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37号文关于联动的核心要求则是:对除国家和省已有明确规定外的药品,均联动全国省级最低挂网或中标价(现行省级中标价或挂网价);医药机构按照不高于此价格采购药品。加强对联动价格的动态监测,按季度发布监测结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通专门窗口接受企业远程申报外省最低挂网价、中标价,接受企业以不高于省际最近挂网价格自主申报申请挂网,经平台审核、公示后执行(有公示程序)。采购平台及时发布联动价格、采购量、到货率等与价格联动密切相关的信息,为实施采购提供信息支持。(一)药品挂网价格联动本产品在国家开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以来产生的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由企业承诺最低价申报(只采集省级价格,集团采购及地级市带量采购价格可不考虑)。
(二)按低价药清单管理的药品价格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最低价为第三方电子交易方式产生的价格,或由省级采购部门出具未正常交易证明材料的价格,可不作为价格联动依据(第三方平台,不出意外,应当专指广东、重庆。)
(四)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按照过评后产生的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格联动。
(五)对于有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但不承诺、不接受联动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的,省平台将予以撤网,两年内不得重新挂网(结合37号文精神,在申报价格后,预计会有价格公示程序,一方面欢迎药企自查自纠,一方面欢迎竞争产品举报)。
(六)申报产品联动价格公布后,纳入“药品挂网目录管理”,其他产品暂全部纳入“药品备选目录”管理。纳入“药品备选目录”管理的产品,过渡期至2019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无省级价格信息的药品纳入“备选库”,其他产品全部撤网。
(七)未开通点对点医疗机构交易的屏蔽产品全部撤网。
(八)价格联动工作结束后,如产品在其他省份出现新的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时,企业应在20个工作日内登录省平台,填报新的价格信息(动态调整成为常态)
(九)企业填报国家开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以来产生的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山东省药品采购平台公开招标中标产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项目产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产品以及有议价参考值的直接挂网产品的价格作为联动依据)1、填报价格应为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要求,全国所有包装计算到最小制剂单位中最低的价格,小数点后保留四位(例:某一产品在全国共有2个包装中标或挂网,10片最低价格为10元,20片最低价格为20元,按差比价规则计算出10片包装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为1.0877元,20片包装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为1.1156元,应申报1. 0877元,同时上传该产品最小制剂单位最低价格对应包装的中标通知书或省级采购部门网站价格截图、《价格承诺书》(此次价格差比,根据通知显示,将分为“片剂、胶囊剂”和“其他类别的剂型”两种计算方法,前者,严格根据差比价1.95系数进行差比,后者,则根据差比价规则,用最小零售包装价格按最小独立包装或最小计量单位的价格乘以包装数量计算。)
2、同一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包材产品,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产品进行价格联动(揣测,选择一个产品进行价格联动后,其它产品将依据差比价规则差比价格)。
3、申报时间:2019年9月18日10:00至2019年9月24日17:00。(时间有点紧张,剔除周六周日,只有五个工作日)。
1、充分理解政策出台的依据。
一个政策文件的出台,一定是有其背后的原因。同样的价格计算,每个省都有不同的理解方式与计算方法。作为药企,应该予以适应。
同时,凡是没有表述的或者表述不清的,并不代表政策制定者没有想到,而是一种政策智慧。比如,有的省份为什么就明确提及相关价格采集省份是否采与不采,有的省份干脆就一略而过?这个需要药企仔细思量。
2、有所为有所不为。
放眼全国境内这么多的药企,7成至8成左右的药企市场投标人员不能够准确理解相关政策出台依据,但往往是祸从嘴出,前几年的部分地方的药品集采,就不止一次的出现相关闹剧:众多药企投标人员不明就理逼问采集价格,不得已官方频繁出通知要求采集极端价格的事情。
结果是药品中标价格下降,药招组织方对此只能解释:这是你们企业自己问出来的!对药招组方来说,官方表态就是招最低价!对药企来说,底线思维就是延缓降价!在这看似矛盾的背后,往往玄机其实就在文件中,含在通知里。
笔者在此只能奉劝众多药企老板:请管住你手下投标人员的嘴,尤其是在一些官方QQ群、微信群里,不该问的不要问,不要给人留下该企业“无脑”的印象,要用智慧去工作,合理运用政策,有所为,有所不为。
综述:
笔者理解,以山东的个性,山东联动走极端的可能性很小,凡事按照“规定”来,但不排除在市场竞争中由于竞品互相撕逼而导致意外出现。对药企的启示就是,该说的话要说,该申报的价格要申报,不经大脑思考多余的废话,还是打住为好!
然而,在文章即将收尾刊发的时候,一天之内,剧情反转。
据非证实非官方消息,在广大药企的强烈咨询之下,福建价格基本上将被山东招标联动采集。据了解,已经有企业在前往招办询问“上海GPO、广州GPO”是否采集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