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4 11:14 │ 来源:医学界智库 │ 阅读:1229
近日,山西省卫健委下发《关于做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随《通知》一起公布的还有“山西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山西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化药及生物制品)临床使用管理细则”。
山西省第一批药品监控目录三大亮点
一、18类药,主管院长签字才可使用
山西这版《目录》包括20种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以及2类省增补品种,分别是质子泵抑制剂和银杏叶提取物。
有别于其他省份对重点监控药品的规定,山西对被纳入的重点监控目录的22个药品分别列出了临床使用管理细则,包括适应症、证据说明、推荐意见、管理要求。22种(类)药品中,有18种(类)推荐意见为不推荐,4种(类)药品作了明确的适应症限制。
文件明确,18种(类)推荐意见为不推荐的药品不是禁止使用,如医师认为临床患者治疗确需使用,可在申请会诊并由主管院长签字后,开具相关药品。为防止极个别医师逃避监管,要求患者外购这18种(类)药品,管理要求明确规定了这些药品不得由患者外购使用,如需使用应由医院药学部门统一采购。
另外4种(类)药品,《管理细则》也作出了首选国家基本药物、超说明书用药按照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不得要求患者外购等详细的管理要求,确保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使用合理。
其中不推荐使用、需院长签字后使用的药品包含:神经节苷脂、脑苷肌肽、奥拉西坦、小牛血清去蛋白、曲克芦丁脑蛋白水解物、复合辅酶、丹参川芎嗪、转化糖电解质、鼠神经生长因子、胸腺五肽、核糖核酸II、骨肽、脑蛋白水解物、长春西汀、小牛血去蛋白、马来酸桂哌齐特等。
二、是否进入指南作为目录遴选指标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黑龙江、江西、甘肃、安徽等地都发布了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各地制定目录都有相应依据,但山西这份“目录”有别于其他地区,因为其公布了20种药物临床使用管理细则,并给出了证据说明。
以神经节苷脂药物为例,《细则》明确该药品的适应症、证据说明、推荐意见,管理要求。
据《通知》显示,山西省卫生健康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制订《山西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化药及生物制品)临床使用管理细则》,在制订过程中充分征求了药学、临床、管理专家,以及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的意见。
“医学界智库”仔细阅读了目录内20类药品临床使用管理细则,发现在证据说明中,这20类药物都以指南、共识为依据,如该药物未被收录到其适应症相关指南中,这类药品就不被推荐。这也意味着没有进入相关系统疾病的药品,有望被医院或省级首选为重点监控药品。
三、严禁中药注射液一刀切
在这次《通知》中,山西还提出了严禁中药注射剂一刀切,也是在官方文件中很少见的鲜明立场。
《通知》:遵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中医药管理局的文件要求,明确了开具中成药处方的医师权限。对既往部分医疗机构对中药注射剂搞一刀切,严禁使用的错误认识进行了纠正,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中药注射剂的使用,严格按照中药注射剂使用原则,突出特色、规范使用,既要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又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促进中药注射剂的健康发展。
医院合理用药被提上日程
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高度重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卫生健康、医药、医保部门在加强促进医生合理用药方面齐出招。
卫生健康部门把解决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监督管理不严,部分医师过度开具相关药品,不同程度导致患者医疗费用增加的问题,列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医德医风建设。
过去一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发布药品说明书修订公告33期,停止吡硫醇注射液、特酚伪麻片、硫磺所嘧啶和特洛伪麻胶囊生产销售。
在医保方面,新医保目录对150个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都剔除了医保目录,几百类药品做了使用限制,为医生合理用药奠定了基础。
随着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的推进,医院的收入逐渐从药品利润中脱离,医保在付费更重视质量。所以,无论是外部的推动还是内部的变革,医院都会将医生合理用药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