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9 10:32 │ 来源:赛柏蓝器械 │ 阅读:1549
械企虚开发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连发8条公告显示,莆田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涉嫌为药械企业虚开发票。据赛柏蓝器械统计,上述企业共虚开发票545份,涉及金额超过4400万元。
虚开发票的下游企业多为药械企业,如2017年6月30日至 2019年7月8日期间,莆田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无实际生产经营、与受票企业间不存在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虚构业务开具增值税发票。
其中为厦门美好医药有限公司、青岛双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3份;价税合计8,100,983.12元);为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福建金山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31份,价税合计1,500,495.00元。
除了福建省,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2020年3月》显示,51家企业涉嫌虚开发票超过2.5亿元,其中24家药械相关企业涉嫌虚开发票约1.2亿元。
根据经济观察网消息,2018年全国共查处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108970户,定性对外、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582.5万份,涉案税额1108.93亿元。
背后的资金,或流向医疗机构
虚开发票和两票制之间有分不开的联系,有业内人士梳理,两票制后,不少大型药械企业开始“高开”,之前各个流通环节的费用回溯到生产企业。
与此同时,行业内出现了大量的CSO(合同销售组织)公司,CSO本身并没有错,但这些公司中有大量冠以“咨询管理服务”、“医药科技咨询”、“信息科技”等头衔第三方服务公司。
这类公司服务价格有高度的随意性和可调节性,为不法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提供了便利。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存在虚开发票嫌疑的第三方服务公司并非独立存在,它们和药械生产企业间似乎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中国税务报曾发文章显示,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的服务对象是一家大型药企,而管理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配偶,正是这家大型药企在某省份的区域总经理。据了解,2016年这家药企的销售费用占收入比重高达57.44%。
同时,这家管理咨询公司还从上述药企所在省份的4家小公司取得“咨询费”进项发票1251.44万元,税额37.54万元,用于抵扣税款和列支成本。
根据中国税务报信息,公司账簿记载这些款项未用企业对公账户支付,企业称,是使用了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卡支付。
税务人员逐笔核对后,未发现付款证据。在询问法定代表人取得进项发票为何不付款时,法定代表人称,双方约定收到发票1年后才支付费用——这种答案明显不符合商业常规。
而这家管理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卡流水金额巨大,一年来固定向其业务骨干转移资金高达2600万元。经调查,这些钱又通过不同形式转至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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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O公司的六大问题
虽然并非所有的CSO企业都涉嫌虚开发票,但多数企业都存在合规方面的风险,药代通医药资讯平台曾总结了CSO企业的“六无”问题,表示这也是大量CSO公司被金税三期系统预警和税务部门稽查的普通存在的事实,具体如下:
1、无正式的经营场所。部分医药CSO没有正规的经营场所,或明显注册在集中的地址,更关键的是工商部门电话还找不到公司负责人,或找到负责人也讲不清楚自己的公司业务情况。
2、无起码的从业人员。大部分医药CSO公司除了企业法人或负责人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人员,并且在短期内发生(开具发票)几百万的业务量。
3、无合理的对公支出。大量医药CSO只有收入没有支出或没有足够合理的支出,税务部门很容易在金税三期中自动检查或预警到没有或极少有其他公司为你家公司开具过发票的情况,自然就被税务自动预警并稽查。
4、无证明真实业务的依据。所谓的业务开展证明就是把和委托方之间的业务开展能完整证明出来是真实并合理合法合规发生的,而不是一些表面上的协议或证据报告,如果无法证明你的业务真实合理发生,那你开出的发票就会被怀疑“虚开”。
5、无合法的资金使用。当一家公司有大额收入时,却没有相应的工资性资金支出和对外的费用性资金支出,而绝大部分是对私的支出,比如非员工的对私劳务费用支出,针对法人、股东或(个独)负责人的对私资金支出,这些资金流向亦是税务重点检查的内容。
6、无正常的银行余额。大量的医药CSO银行账户长期接近于零,今天的营业收入资金到账明天就全部转走提光,这根本不是正常经营公司的合理现象,自然也要被税务询问检查,何况当前人行针对“大额异常资金”有相应的监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