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心
适用于联众药械圈小程序,可发布和管理招商产品,查看代理申请等。
药直聘
适用于药直聘小程序,可发布和管理招聘职位,查看简历申请等。

联众药械圈 - 会员中心

切换账号密码登陆

联众药械圈 - 会员中心

切换手机验证码登陆

联众药直聘 - 会员中心

切换账号密码登陆
非过评药集采全面启动,公安财税等部门加入,对回扣严惩不贷

时间:2020-06-10 09:25 │ 来源: 健识局 │ 阅读:1445

带金销售彻底没戏了。


6月5日,国家卫健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2020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巩固流通领域改革和打击医疗行业乱象都是其中重点。

5.jpg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九部委在文件中宣布,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保供稳价工作。逐步推广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4+7”试点)工作经验。推动各地开展非过评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试点。这意味着,全国医药行业变革将加剧。



事实上,随着开始向流通领域开刀,医改也真正进入了硬碰硬的阶段。而斩断带金销售灰色链条,也被认为是医改成功的关键所在。

从近年来的改革试点情况看,两票制、取消药品加成、4+7试点、加强打击涉税违法力度、反腐风暴趋于频繁等,都在宣告传统营销模式的消亡已成定局。特别是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挤干中间环节水分,以其釜底抽薪的特点,实际上是令带金销售失去空间的最狠杀招。

可以看到,从最近一段时间,湖南、山西、山东等省份的开标情况看,地方版带量采购降价程度,较之全国版毫不逊色,从议价规则、范围等看,甚至更加凶猛,对于销售团队的影响也更加直接。

可以预见,以此次九部委发文为起点,全国各省份都将组织各自的带量采购试点。销量高、临床用量大的药品将首当其冲。结合对医药腐败惩处力度的升级,医药行业大颠覆将加速到来。


集采凶猛
数百产品已在多地遭大砍价


非过评药品带量采购试点来势汹汹。

就在一周前,浙江金华医保局官微透露,该市第二批带量采购即将启动。另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一次将涉及287个药品,与上一轮22个药品相比,可以说是一个飞跃。目录中包含了大批中药注射剂、抗菌药等热门大品种。

而在此前,青海省医保局也有相关报量文件流出。根据这份文件,血塞通、血栓通、奥美拉唑、兰索拉唑、硝苯地平、头孢哌酮舒巴坦、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等64个大品种将迎来大降价。


从已经开标的地方版带量采购看,已有至少290个药品在山西、三明联盟、福建、安徽、湖南、湖北武汉、河北等省份和城市完成降价,最高降价幅度超过了95%。


6.jpg

根据浙江金华试点,地方版带量采购范围还有急剧扩大的趋势。这也意味着,随着越来越多省份的加入,带量采购的影响范围将迅速扩大,行业净化升级的速度可能比预想得更快。

与国家版带量采购不同,地方版带量采购主要针对非过评药品。也就是说,虽然,量不如全国市场,但是由于有更多竞争者参与,药品降价空间仍然很大。


就在前不久,山东省七市药械采购联盟对吸氧装置、注射器、采血针、导尿管、导尿包等5大类19个品规的议价过程中,曾出现在国家医保准入谈判和武汉带量带量采购议价中的“灵魂砍价”场景再现。在“锱铢必较”的博弈过程中,有企业代表表示,市场丢了很痛苦。


而从国家带量采购的影响看,只要被纳入带量采购,无论产品是否中标,销售团队,乃至整个企业的战略布局都会发生巨变。2019年以来,裁员、解散销售团队、降薪、调岗,乃至企业宣告破产的消息频频传出。这些变化也将随着地方版带量采购的快速推进而进一步增多。


年底前专项整治
严查CSO、学术会、回扣


除了带量采购,针对流通领域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处罚力度也将升级。

根据九部委发文,虚开发票、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对于重点领域违法行为也将继续予以打击。


包括:严厉打击医药企业与合同营销组织(CSO)企业串通,虚构费用套现以支付非法营销费用的违法行为。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保健”市场,以及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执法等,都将加大查处力度。


对医商合作交往途径给予更多规范。如:明确行业学协会、医疗机构与医药相关企业间行为底线,制定医务人员对外交往行为规范。严厉打击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等不当行为。

同时,医商交往必须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开展,且要建立健全双方交往合作的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而上述过程,不仅有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牵头,公安部、财税部门也将牵头负责。最迟须于年底前完成。


此外,年底前,在国家卫健委、中医药局、医保局牵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配合下,还将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开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整治,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如有收回扣行为,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如有严肃处理;涉案的企业和个人也将受到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在这里,九部委还提到要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

可以看到,也在6月5日这一天,国家药监局、国家医保局分别就医药代表备案制和信用评价体系制度等,启动第二次征求意见,预计也将很快落地。至此,药品购销各相关方都戴上了新的“紧箍咒”。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