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医保局发布通知宣布将对20个未按议定价格和规定供应的药品开展进一步调查。
根据通知,2020年1月到5月,辽宁医保局共收到了医疗机构上报的73条未按议定价格和规定供应药品信息,上述接受调查的20个药品是经过甄别、核实之后最终确定的调查对象。
马来酸氯苯那敏、硝酸甘油注射液、氢氯噻嗪片等都在名单上。按照辽宁药采的一贯风格,如果上述药品不能在规定时间给出合理的解释,很可能会被踢出该省市场,还可能被列为“失信”。
在国家医保局将信用体系与药品挂网采购挂钩的政策倾向下,相关企业在一个省份的失信也将影响其在其他省份市场,乃至全国市场。这也有助于确保集中采购的正常秩序。
事实上,在医保局全面掌握了药品采购、定价、支付权之后,药品淘汰方式已经大大增加。就在此前不久,广西、重庆、四川等省份陆续发布了地方医保目录废止计划,加上此前江西、湖南、山东等省份宣布调出医保目录药品情况,涉及药品总数已超过3000个。
而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要求,全国医保增补医保增补目录都需要在3年内彻底消化,结合医保目录、基药目录动态调整等政策,临床用药结构和医药市场都在急剧洗牌。
在国家推行一致性评价、鼓励药械创新、带量采购等政策倒逼之下,中国医药产业整体进入转型升级阶段。在这个过程中,质优价廉的产品将获得医保和基药制度的加持,那些疗效不确切、价格居高不下、产能得不到保障的产品都将被淘汰。
业界消息称,四川省医保局、省人社厅公布了该省地方版医保目录药品144个药品分期分批调出的计划。
2020年7月1日前,转化糖电解质、胸腺五肽、脑苷肌肽等6个药品将首批调出;8月1日前,度米芬含片、阿奇霉素氯化钠注射剂等94个药品也将被调出。2021年8月1日前,小牛脾提取物、注射用炎琥宁等44个药品将调出。重庆医保局6月8日也曾公示逐步消化地方版增补医保乙类药品名单,共涉及380个药品。其中181个药品将在第一年消化,从2021年1月1日期停止医保报销;110个药品将于第二年消化,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医保报销;第三批消化药品,将于2022年7月1日起,停止医保报销。而此前,在宣布执行2019年版国家医保目录的同时,重庆市就已经对增补目录中,国家医保目录删除以及无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批件的,共计10个品种,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医保支付;另有13个国家版重点监控药品,2020年6月1日起停止医保报销。
6月4日,广西医保也曾发文,宣布将44个中成药和148个西药自6月1日起调出省内医保目录,原广西增补目录药品在3年内逐步消化。
至此,仅6月份就已有739个药品被踢出各地医保目录。(翻至文后查看,739个药品详情)加上2019年各地发文情况,10个省市的3000多个药品已经被纳入清退之列。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都须按照442(40%、20%、20%)的原则,3年内彻底废止地方版增补目录,而重庆的进度是5:3:2。这除了重庆市的政策创新之外,也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接下来地方增补品种清出医保的速度将更快。
除了医保对地方增补品种清出之外,医保也将实现动态调整。根据国家医保局4月29日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也将落地,原则上每年一次。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被药监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文的药品,被有关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被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等都在踢出之列。同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纳入医保目录的基本条件,符合的基本药物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可按照规定程序纳入药品目录。滋补药物、保健药品、乙类OTC药品等将不被纳入。按照基药以其“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正在成为临床用药的主力。国家卫健委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药企是建立“1+X”用药模式,其中“1”是基药,“X”是非基药,在配备上,从基层到三级医院,基药占比须达到90%、80%、60%以上。在基药的动态调整中,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将逐步调出目录。也就是说,在三医联动之下,结合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基药动态调整,以及带量采购等政策,临床价值高、质量优、价格足够低的仿制药、创新药,正在成为中国医药市场的主导。而辅助用药、营养药等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事件频发的药品,将因为无缘基药目录和医保目录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随着各相关部门对药品供应、回款更加重视、监督更加严格,集采交易过程也将越来越规范。从国家医保局前不久发布的信用评价与招标采购挂钩征求意见稿看,除了带金销售,操纵价格恶意竞争等也都在严管之列。这也将真正确保真正性价比高的药品获得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