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0 10:05 │ 来源:赛柏蓝 │ 阅读:1196
根据2020年3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方面要求,“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在此之前,业内普遍认为第三批国家集采或将于7月启动。可以预见,上述培训班的部分内容应该与国家集采有关。
有消息显示,在6月18日下午,一场关于国家集采的会议以线上形式的召开。据悉,此次会议提出以下重要信息:
1.所有达到充分竞争条件的产品,都将纳入新一轮集采,共80多个品规,不考虑原料药杂质问题;
2.做实结余奖励的机制,比如报量100万片,要求完成60%,如果医院完成60万片以上,不高于100万片,结余部分奖励医院一半,超过100万片取消奖励,所以医院的报量很关键。用了非中选产品也取消奖励,就相当于非中选产品医院可能会不再使用;
3.下一周发文,各地对报量和结余留用政策进行培训,7月3日前完成报量;
4.对于省级带量采购鼓励省际联合,不建议地市做带量采购。
说到带量采购,除了目录,大家应该最关注的就是报量了。据了解,由于此前两批国家集采,各医院都处于摸索的阶段,所以上报的量与临床实际要求会出现一定偏差。这导致一些中选企业的实际销量远大于医院报量。通过节余奖励,能够在报量环节加强要求,让医院科学合理报量,这对参与药企在报价环节究竟能给到什么价格是非常重要的参考。
说到原料杂质问题,大家应该都能想到二甲双胍。在上一轮国家集采,呼声p欧高的二甲双胍最终没有出现在采购品种名单中。业界普遍认为,这可能与亚硝胺类杂质事件的影响有关。
除了第三批国家集采启动的时间,采购品种也是业界关注的焦点。
按要求,只要过评企业达到2家或以上,加上原研药,就可以形成充分竞争。因此 ,国家集采的采购品种遴选应该在过评满两家的范围内产生。
根据赛柏蓝梳理,截至5月底,就已经有82个品规过评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的了,而过评企业达到2家的的品规也达到83个,过评企业达到2家及以上的品规共有165个,除去前两批国家集采涉及的75个品规,也就是说还有90个品规是符合集采要求的。
虽然目前官方还未公布正式通知,但从目前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规的数量来看,已经为新一轮国家集采提供了大量品种选择。随着带量采购经验不断积累,过评的品种数量不断增加,也为国家集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过评企业达2家及以上的品规汇总(统计截至5月底)
自从4月份以来,全国多地正式发布通知,全面执行第二批国家集采结果。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有关第二批国家集采结果何时在湖北正式执行,一直没有明确通知。
大家所期盼的湖北第二批国家集采的执行,终于等来了!
根据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6月16日发布的《关于做好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从6月20日起,湖北省全省相关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启动第二批国家集采32个中选药品的采购和使用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采购周期如下:
中选企业为1家的品种,采购周期为1年;
中选企业为2家或3家的品种,采购周期为2年;
中选企业为4家或以上的品种,采购周期为3年。
采购周期内协议每年一签。 在完成约定采购量后,医疗机构继续采购的,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满。
此外,对于非中选品种将加强采购管理,对于非中选药品挂网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此外,对部分采购价格与中选药品价格差异较大的药品,逐渐调整支付标准,在2-3年调整到位。
但通知同时也要求,对群众有合理用药需求的非中选药品,医疗机构应予以保障,切忌只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简单地“一刀切”停供非中选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