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9版国家医保目录的调整及医保发〔2019〕46号的要求,常规药品不仅失去了各省增补的机会,甚至要在3年内从省增补目录中调出。特别是进入国家卫健委公布的重点监控目录的20个药品,除了被调出新版目录之外(8个),在未来的三年里还将被“优先调出”。
2019年9月26-27日国家医保局在武汉举办的医药服务管理培训会上,明确要求三年内按各省增补数量的40%、40%、20%的节奏调出,明确了这一类药品的未来命运,因此,接下来的时间里,各省增补的200-300个药品将会被逐一进入调出的名单。
而今年4月份,一份名为《2020年医药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在业界流传,其中,关于医保目录管理方面,工作要点提出,要尽快制定增补品种的3年消化方案,于今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增补品种的消化。
对于省增补品种,三年的过渡期时间,也将是做出艰难转型的最后三年,无论对药企,还是业内人士,都将带来较大的影响。
近日,河南省发布通知,将对《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豫医保[2019] 14号)中不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内的药品一次性全部调出(民族药除外),涉及180个西药,140个中药。
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 目录》(2019 年版)。各统筹地区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及限定支付范围。同时要求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务于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信息系统维护和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