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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一轮高值耗材集采来了!采购周期不少于2年

时间:2020-07-29 09:02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395

近日,安徽省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实施方案》,将选择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分类分批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实施范围包括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可由牵头单位统一参加。原则上采购周期不少于二年。

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设定谈判入围价+两轮专家组谈判议价形成集采谈判价

  • 设定谈判入围价。参考全国省级中标价、挂网限价、带量采购价的最低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价、平均价、最低价及“两票制”的第一票价格, 由专家论证议定带量采购谈判议价产品的入围价。


  • 带量采购谈判价。省医疗保障局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由省药采中心承担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具体工作,经专家组两轮谈判议价,对谈判议价成功的高值医用耗材(以下称为“谈判成功产品”),形成带量采购谈判价。


年采购量不低于参考期该产品采购量的80%


参考谈判成功产品的上年度同期采购量(以下简称“参考期”),公立医疗机构与谈判成功产品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商签订带量购销合同,年采购量不低于参考期该产品采购量的80%,并确保一年内完成年采购任务量。


各公立医疗机构可在确保带量采购量完成的基础上,为满足临床需求,在省药采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产品。


90天内支付货款

及时结算货款。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货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约定与企业及时结算货款,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公立医疗机构自耗材交货验收入库并取得发票之日起,应在90天内支付货款。


谈判成功产品原在备案交易目录内,将直接纳入集中交易目录,不得二次议价


《实施方案》明确谈判成功产品原在备案交易目录内,将直接纳入集中交易目录。执行期内,对于谈判成功产品,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再组织议价。


对于已列入谈判议价范围的产品,如企业不参加谈判议价或谈判不成功,原在集中交易目录内的,纳入备案交易目录;在备案交易目录内的,医保部门进行重点监控。


医保支付标准全省统一执行。节约资金的40%激励省属医疗机构

对于谈判成功产品,按照节约资金的40%用于激励公立医疗机构的原则合理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减少医保基金支出。医保支付标准全省统一执行。

此前,在19年发布的方案中,谈判节约资金是五五分,将节约资金的50%用于降低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剩余50%用于激励省属医疗机构。

实行单项预算清算

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在年度医保基金清算时,对合规使用谈判成功产品造成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合理超支部分,医保基金可予以适度分担;在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年度住院付费总额控制方案时,对上一年度带量采购使用量,按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增加预算额。

专项医保基金实行预付制

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拨付医保基金时,对因采购谈判成功产品增加的医保基金预算额可一次性预付。

单病种付费定额费用不变

原则上对于纳入公立医疗机构单病种付费的谈判病种,在合规使用谈判成功产品时,付费定额不变。

此外,《实施方案中还提到简化采购程序,带量采购节约资金腾出的空间可用于适时调整过低医疗服务价格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高值医用耗材谈判等有关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安徽省打响了省级医用高值耗材带量采购的第一枪单个组件最大降幅95%

2019年7月16日,安徽省印发《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试点)实施方案》,开启了首个省级高值耗材集采。


方案明确,安徽省属第一批集中带量采购的产品范围为:骨科植入(脊柱)类、眼科(人工晶体)类高值耗材。并以省属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试点,逐步推广至全省县级及县级以公立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原则上采购周期为一年。


方案明确,对于谈判成功产品,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再组织议价。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在制定采购目录时,必须优先采购谈判成功产品。


最终,骨科植入(脊柱)类11家企业中标,总体平均降价53.4%,单个组件最大降幅95%。国产品类降价幅度55.9%,进口品类降价幅度40.5%。

眼科(人工晶体)类4家企业中标,总体平均降价20.5%。国产品类和进口品类降幅分别为18.1%和20.9%。

高值耗材版国家集采,即将拉开帷幕


据财联社报道,2019年6月4日,国家医保局召集临床专家召开会议,就医用高值耗材带量采购进行讨论,集采或将从心血管介入器械(支架)切入,同时还将对支架产品进行分类编码,为集采做准备。这意味着,国家版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即将开启。


同一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文件中,就指出将研究制定15项与医疗、医保和医药相关的改革性文件,其中,关于医用耗材使用的规范,成为《任务》的一大亮点。


为推动落实该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制定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具体包括,逐步统一全国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对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开展重点治理,改革完善医用耗材采购政策。上述工作由国家卫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分别负责。


2019年5月29日,中央深改委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方案》提出,高值医用耗材治理关系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要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完善全流程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和医疗服务执业环境,推动形成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靠、流通快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


2020年6月8日深夜,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医用耗材都须经过集中采购相应程序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后采购。


近日,一份国家医保局副局长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培训班的讲话稿在业界流传。讲话稿提到今年国家要适时推出高值医用耗材招采的改革意见,同时启动具体的招采工作。


多省已开始医用耗材带量采购


据《南京日报》报道,2019年5月30日,南京市医保局与3个医用耗材厂家代表就17个品种的用于手术伤口缝合的吻合器展开激烈谈判。


最终,这17个产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两位数,其中单个产品价格最高从5723元降至3083元,降幅达到46.13%。按照2018年南京地区医疗机构采购量1.3亿元以上测算,预计年度减少医疗费用支出约1800万元。


南京地区招标的五大类医用耗材目录共有1.3万多条,此次谈判选择其中的17条是以“市属部分医疗机构2018年8个月网上采购金额超过5000万元、价格又高于国内其他城市最低中标价格5%以上”为筛选原则。


此后,安徽省继南京之后,首个正式响应国家政策的省份。省属第一批集中带量采购的产品范围为:骨科植入(脊柱)类、眼科(人工晶体)类高值耗材


江苏省是继安徽之后,全国第二个开展高值耗材带量采购的省份。不过和安徽全省从骨科植入(脊柱)类、眼科(人工晶体)类高值耗材开始带量采购、谈判降价不同的是,江苏省不仅要对高值耗材联盟带量采购+团购,对于低值耗材和试剂也将开启带量采购模式。


2020年5月9日,首批人工晶体类眼科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会在天津召开,确定了京、津、冀、黑、吉、辽、蒙、晋、鲁九省份联合带量采购人工晶体类眼科耗材工作正式展开。


2020年5月21日,重庆医保局发布《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贵州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公告》,采购品种为吻合器、补片、胶片3类医用耗材。其中,吻合器和补片是高值耗材,胶片是低值耗材。


20205月25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拟订《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采购品种为药物支架、冠脉介入球囊、骨科髋关节,采购周期为2年,年采购量为浙江省内公立医疗机构2019年全年交易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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