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7 08:53 │ 来源: 新浪医药 │ 阅读:1125
这个医药时代与以往已经不同,从国家到地方,已经把药品价格调整纳入了三医甚至四医联动的总体考量,价格下降大势不可避免。
从2012年起,业内众说纷纭,一直说狼来了。2015年7号文来临的时候,业内一阵紧张,但事实再次证明,真正对企业形成考验的是,医保局的组建、2018年国家带量采购的开启,以及国家对药品带量采购的明确定位——药价要降下来,要把药价作为深化医改的突破口。
把药价作为深化医改的突破口,此事并不是去年才提及。2016年,在当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明确指出,要把药价作为突破口,降低药品价格、完善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从而倒逼公立医院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机制的改革,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从2016年到2019年,上上下下,给足了生产经营企业时间,让企业去过渡、去调整、去思考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前不久,500个药品采购目录一出,许多药品代理商一片哗然,四处打电话咨询,焦虑、困惑、痛楚伴随着对行业的失望之情,四处弥漫,一片哀鸿遍野。
作为降价风暴下的代理商,应该如何调整好心态,如何应对?笔者认为,代理商要明白以下趋势:
一、医保控费不是老生常弹,新形势双循环经济并行的大背景下,医药行业从业者更应该明白医药行业的整体趋势,那就是在调整中谋求稳步发展。因此,药品高毛高返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精耕细作方能赢得生机,这已经成为业内共识。
二,重点监控用药行为,严格控制用药结构已经成为常态。过往的滥用处方行为将被极大扼制,“科学合理用药、回归产品价值本元”的新局面已然形成。以国家医药目录为例,据粗略统计,本身数量就少的中药注射剂其中受到不同程度限制的不在少数,受限品种中,有限制使用范围的、有限制适应症和限重症患者的,而且受限的品种普遍市场体量较大。在此背景下,福建、广东、浙江、安徽等省市陆续对用量大、价格高、辅助性治疗药品制定了重点用药监控政策,锁定的是不合理用药行为,调节的是医疗机构用药结构。
三、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医疗保障局的成立,相信将最大程度地将药品定价、医保目录制定、药品招标采购等事务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同时,医保控费领域正在大力推进按病种付费、DRGs等新型控费方式,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控制,将进行极大改善。
四、医保支付标准的调整。虽然,目前国家医保支付标准相关政策并未实质性出台,但相关配套政策正逐渐从“抗癌药降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专项采购谈判”、“三批国家带量采购”的角度切入,从这个角度来说,在现阶段的过渡时期,医疗机构在结余留用利益刺激的大背景下,正充分撬动医保支付标准的杠杆,以量换价、以量杀价的积极性不会有丝毫降低。
从本质上来看,对医药代理商来说,今后发展的道路就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要合规,真正的合规,就是对药品本身的回归。无论过去、现在、将来,回归药品真正的价值,才是医药人未来的立身之本,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