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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浙江带量采购即将开始,分AB组、双信封……

时间:2020-09-09 17:07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391

据悉,9月8日,浙江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座谈会在杭州星都宾馆5楼星光厅召开。此外,《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也在会上发布。

从流传出来的《征求意见稿》显示,本次浙江将从未过评药品中,遴选采购金额大、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的药品组织实施集中带量采购。具体品种范围目前暂未获知。此前,我们也对浙江集采品种做了预测,详情可参考:预判:可能纳入浙江带量采购的品种分析


此次集采将按原研/参比制剂和仿制药将申报企业分为A、B两组。总采购金额为2019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50%作为总约定采购量,其中A、B组约定采购量分别按其2019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份额确定(最高、最低约定采购量分别为该品总年度药品总用量的45%、5%)。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如A、B两组中任意一组流标,则该组约定采购量的50%归并至另一组的约定采购量,剩余50%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这对于部分中选品种和未中选品种来说,都是一个好的信号。


此次采购机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与。采购周期为12个月。


根据此前浙江发文,将在今年9月底开展未过评品种集采,按照时间节点,看来牵动业界人士心的医药大省-浙江集采即将启动了!


按原研/参比制剂和仿制药企业分为A、B两组


《征求意见稿》显示,此次将参加企业分为A、B两组,其中, A组为原研药品、参比制剂生产企业,B组为其他仿制药品生产企业。


此外,要求参加企业申报品种全年产能达到约定采购量2倍(含)以上申报企业申报的品种应包含釆购品种目录内本企业生产的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规格,且必须包含至少一个釆购品种目录指定的主品规。


采购方式:技术评审、商务标评审、谈判釆购相结合

本次浙江集采将采用技术评审和商务标评审、谈判釆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入围生产企业≥2家的,釆取商务标评审的方式;只有1家的,釆取谈判采购的方式。

技术评审:按照国家现行医保药品目录的名称与剂型合并归类分组请相关专家进行技术评审。每组产品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名。

  • 投标药品不超过3个的,所有药品进入商务标评审;

  • 4-6个的,得分最低的1个淘汰;

  • 7-10个的,得分最低的2个淘汰;

  • 11-15个的,得分最低的3个淘汰;

  • 16-20个的,得分最低的4个淘汰;

  • 投标药品超过20个的,得分最低的5个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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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评审:价格最低中选,报价高于其历史最低销售价格的药品淘汰


进入商务标评审的药品,企业须按主品规的最小制剂单位(如片、袋、支)进行报价(涉及两个主品规的,按本企业参与申报的最小规格主品规进行报价,不同剂型规格的按差比价规则计算),报价高于其历史最低销售价格的药品淘汰,剩余药品中价格最低的确定为中选药品。

同品种中有2家及以上企业最低报价相同时,按照技术评审得分高低、2019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等因素确定。

谈判采购:参照参加商务标评审的中选产品平均降幅进行谈判

对入围生产企业只有1家的药品,按照参加商务标评审的中选产品平均降幅,通过谈判议价方式进行。达成一致意见的,即可确定为中选药品;若不参加或不接受议价谈判的,该品种作为流标处理。

采购周期为12个月

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仍按中选价格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如需延长采购周期,在采购周期结束前另行公告。
 
鉴于此前有省采和国采撞车先例,《征求意见稿》明确,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目录相同,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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