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0 17:11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360
陕西跨省联盟采购:15-20个未过评品种纳入集采
据业内人士传来消息,陕西医保局组织的联盟带量采购有了最新进展。
1、确定参加联盟的省份,截至昨天晚上,已明确参加并回函的省份有:新疆、甘肃、宁夏、新疆建设兵团、海南。湖南电话回复参加但未收到回函,青海省不参与,最终有几个省份参与要过两天回函后确定。
2、关于目录的确定,初步选定15至20个左右品种作为带量药品目录(含基药与非基药)。目录制定的原则:由各联盟省份各自推选30个左右带量药品目录,综合数据排序与筛选,选取重叠的品种目录即为此次未过评带量采购药品目录。
3、时间流程安排,先召开联盟省份带量采购碰头会、拟定带量采购药品目录原则、确定带量采购药品目录后,同时拟定招采方案,再由各联盟省份安排专家组织召开目录与招采方案的论证会议,预计2020年11月底要完成此项工作。
4、招标细则暂没有最终确定,但明确不会按国家集采的方式,因为国家的带量采购是通过一致评价的药品,质量相对要可靠,所以原则上以降价幅度的多少确定中选。也不会按照青海的采购方式。会综合考量企业排名、市场占有率、配送率,质量层次等等的分值会偏重,价格分值比重会缩小,具体定多少、后续由联盟省份讨论,最终看公布的细则。
梳理本次江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遴选的药品发现,7个药品均为消化系统疾病用药,其中包括 5 款 PPI 药物和2个肿瘤药品。
文件明确中选价格在一定时限内不通过官网公开。对于非带量采购和付款模式不同的省外区域,不建议参考本次带量采购的中选价格。
根据梳理,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明确在省采和国采中选结果重叠是,中选企业不同,第一年可执行江西省中选结果,第二年续约时在执行国家中选结果。此外,企业全年产能无法达到约定采购量2倍(含)以上,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此外,据了解,关于剩余用量的使用与国家带量采购要求一致。
各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
1家企业中选的,取首年约定采购量基数的50%为首年约定采购量;
2家中选的,取首年约定采购量基数的75%为首年约定采购量,其中50%作为最低价中选企业的首年约定采购量,25%作为最高分中选企业的首年约定采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