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山东省医保局发布《山东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遴选出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竞争充分的原则,临床和药学专家遴选确定的40个品种进行集中带量采购。
从公布的目录来看,纳入了5个PPI制剂:奥美拉唑注射剂、泮托拉唑注射剂和口服剂型、兰索拉唑注射剂、雷贝拉唑口服剂型、艾司奥美拉唑注射剂。但剂型选择上,用量大、金额大的奥美拉唑口服剂型、兰索拉唑口服剂型等在不在集采范围。第一层次为原研、过期专利、过评、参比制剂、中国药品上市目录集,出口英、法、徳、加、美澳日。其它为第二层次。第二层次中有科技进步二等奖、产品增加适应症的每项多加0.5分。带量采购规则:按同一质量层次参与投标的厂家数量,分为几种情况按综合评分计算,其中价格占60%,销量占20%,覆盖率占20%计分。含基层社区医院。最高分为第一顺序中标品种,其次分高的必须接受此价格。降不到此价格的,视为放弃,即落标。先计算占有率和覆盖率,最高分先议。接受两个条件可中标;1)按同层次其他品种有三家及以上投标的平均降幅确定;2)不高于另一产品平台现挂网价,达不到该降幅的视为放弃。必须接受两个条件之一才可以,要么接受同层次3个产品以上的平均降幅,要么接受所有产品的平均降幅。按照上述规则,对硝苯地平控释剂型进行分组评审并确定中选结果和约定采购量。若未产生中选结果,将硝苯地平控释剂型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总量的50%并入硝苯地平缓释剂型的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根据各自对应的计划采购量为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进行议价,以降幅10%、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10%起计。价格每再下降10%,约定采购量比例提升10%;降幅达到或超过集中采购药品所有评审组中3家及以上申报企业评审组产生的中选价平均降幅的,按该企业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确定约定采购量。价格达不到10%降幅视同放弃。按照集中采购药品所有评审组中3家及以上申报企业评审组产生的中选价平均降幅,与山东省医疗机构临床主要使用品种的生产企业之外其他已挂网生产企业进行议价。接受降幅的,为拟中选企业。
- 如一个层次内没有中标品种,该层次的报量的50%给到另一层次同通用名品种
区域选择:第一中标企业先选1个地市,交替选择。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中选企业不进行供应地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