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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护险迎来顶层设计变化,新增14个试点城市

时间:2020-09-18 18:06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561

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新增14个试点城市/地区。


《意见》明确了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基本政策。一是明确参保对象和保障范围。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随试点深入,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范围。

二是明确资金筹集政策。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合理确定本统筹地区年度筹资总额。明确职工参保人群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比例分担。起步阶段,单位缴费可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允许个人账户为个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探索通过财政等渠道对特殊困难退休职工缴费给予资助。建立筹资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明确待遇支付政策。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待遇。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提出做好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

《意见》还对基金、服务、经办等三方面管理服务工作作出要求,明确基金管理参照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有关制度执行;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管理运行机制,明确保障范围、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此外,同步发布了试点城市名单,明确试点期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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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底,15个试点城市覆盖群体达到6360万人


早在2016年,国家已选择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目前试点取得初步性成效,切实减轻了失能老人家庭经济负担,促进了养老服务业和家庭服务业发展,推动了劳动力供给侧改革。截至2018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共2421个,15个试点城市覆盖群体达到6360万人,共25.5万名参保人员享受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均基金支付9200多元。

15个试点城市中,13个城市采取提供服务或给予现金补贴的形式开展了居家护理。截至2018年底,15个试点城市享受待遇人数25.5万人,其中居家待遇人数14.6万人(含社区护理机构提供的居家护理服务人数),占57.37%。

动脉网也对这15个地区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及现实情况,制定了各自地区的具体方案,分别对保障对象、支付方式、支付比例/金额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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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


关于参保和保障范围,意见稿指出,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包括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在内的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随制度探索完善,综合衡量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扩大参保覆盖范围,调整待遇保障范围。

资金筹集方面,将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科学测算基本护理服务和资金需求,合理确定本统筹地区年度筹资总额。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同比例分担,其中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起步阶段可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可由个人账户代扣代缴。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通过财政等其他筹资渠道,对特殊困难退休职工缴费给予适当资助。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

对于待遇支付,意见稿也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提供的基本护理服务。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不同实行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失能老年人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整合衔接。

盘点长护险的发展历程

为了解近年来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情况,动脉网盘点了近7年的政策,七年时间中央共发布了32项政策,其中有18部由国务院颁发,民政部、人社部、卫健委等相关单位也发布了2、3项。

所有政策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即2016年人社部颁发的《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政策对我国近几年长护险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他的31部政策均为夹杂在其他政策内单独的一小部分或十几个字。

纵观近7年政策可知,我国推动长期护理保险从探索、倡导,逐渐至加快、加强。期间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推动从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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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动脉网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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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份长期照护险政策数量(国家级)    来源:动脉网


观察以上政策,2016年随着《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颁布,同年迎来了政策的大幅增长,从2015仅在一部法律中提及,到2016年在7部国家级政策中提及,2017年在8部国家级政策中提及。同时,2017、2018也是地方级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密集出台之年,各地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及现实情况,出台更多实操性、细节性政策。

到了2019年,三年试点取得了较好的反响,社会各界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呼声愈高。同时,3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这一年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的国家级政策高达9项。

但在这7年的32个政策中,仅有一个是单独针对长期护理保险,其他的分布在各种养老、保险、医养等政策中,多数仅是很小一部分。且对实施细则并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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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政策关键词提取 来源:动脉网


而从内容方面看,从前期的探索、提倡、试点,发展到后期的加快、加强、扩大及个性化。政策推动的脚步更加坚定且急促。且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从前期的推动,到2019年对其做了进一步的规范。

我国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进程超前于经济发展进程,预计在2015至2050年,全社会用于养老、医疗、照料、福利与设施方面的费用占GDP的比例,将由7.33%增长到26.24%,增长18.91个百分点。可以预见,长护险在未来二三十年将会迎来爆发式增长。那么,随着国家医保局在长护险方面政策的不断完善,相关机构也将迎来利好。

更多长护险相关内容,可点击下列标题查阅:


同时,国家医保局也对文件作出了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9年底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人员超4000万,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不足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加剧,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越来越迫切的社会需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16年起国家组织部分地方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试点整体进展顺利,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减轻了失能群体经济和事务性负担,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推进了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社会各方对试点总体评价良好,要求全面建立制度、推开试点的呼声很高。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我们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拟在更大范围检验试点成果,进一步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

二、扩大试点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制度安排。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管理链条、管理环节、保障内容上都有自身的独特性,保障功能通过现有社会保险制度拓展无法实现。《意见》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明确制度试点目标,提出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群众基本保障需求,从促进制度长远可持续考虑,明确了扩大试点的6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聚焦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二是坚持独立运行,推进制度独立设计、独立推进。三是坚持保障基本,着力满足群众基本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四是坚持责任共担,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保障责任。五是坚持机制创新,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提升保障效能和管理水平。六是坚持统筹协调,做好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及商业保险的功能衔接,形成保障合力。

三、资金筹集政策

完善多元筹资机制,均衡各方责任,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多元筹资渠道,提出3方面措施:

一是科学确定筹资水平。综合本地区群众护理服务需求和护理服务业发展情况,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合理确定统筹地区年度筹资总额。二是建立责任均衡的独立筹资渠道。明确职工参保人群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缴费责任原则上按1:1比例分担。优化筹资结构,采取费率平移的办法,提出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出一部分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单位缴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独立筹资渠道,不新增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可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缴。三是对困难人群参保缴费作出安排。鼓励通过财政等其他筹资渠道对特殊困难退休职工缴费给予适当资助,帮助困难群体进入保障网。

四、待遇支付政策

明确待遇支付程序、范围、水平,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细化4方面政策:

一是待遇享受上,明确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依申请并通过失能评估认定的,方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二是支付范围上,明确基金主要用于购买和支付协议机构和人员提供的基本护理服务费用。三是支付政策上, 明确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发挥保基本功能。支付方式与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相适应。通过实施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鼓励参保人更多利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四是与其他相关制度衔接上,发挥长期护理保险资源平台作用,做好制度间的资源、功能、服务衔接,形成保障合力。

五、管理服务机制

加强基金管理、服务管理和经办管理,以试点为切入口探索社会保险领域治理创新,确保基金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长期护理保障。明确3方面安排:

一是健全基金管理。明确参照现行社会保险有关制度执行,基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二是完善服务管理。健全协议管理和监督稽核制度,加强和规范服务监管,发挥对服务供给侧改革的促进作用。推进健全统一规范的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

三是创新经办管理。支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相应的绩效评价、考核激励、风险防范机制。加快系统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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