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9 08:44 │ 来源:中国药店 │ 阅读:1274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通知,实行门诊慢性病长处方管理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年度限额等仍按原规定执行。对异地长期居住、60岁以上或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各市州可酌情再放宽医保基金单次支付用药费用时间。
关于处方医保报销问题,目前执行的是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第十九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延长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
一般处方7日用量和急诊处方3日用量天数基本还算合理,慢性病、老年病等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处方药参保人员处方最大限量一个月,不太符合实际的情况,导致患者需就医重新开具处方。
针对于此,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探索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明确可开具长期处方的慢性病目录、用药范围、管理制度、安全告知等要求,对评估后符合要求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并明确了首次长期处方必须在实体医疗机构开具。
《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加快药学服务转型,提供高质量药学服务,即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从“以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转变为“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参与临床用药为中心”。两个中心的转变,履行药师职责,提升服务能力提上日程。
2月份,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落实“长处方”的医保报销政策。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至于长处方如何保存的问题,云南省采取的处方留存购药制度,如去年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通知公告》公告明确指出,慢性病患者第一次凭处方购买处方药后,药品零售企业建立慢性病患者用药档案,采取复印、扫描、拍照等方式留存处方。
针对处方使用,通知中也进行了明确,如处方信息已留存的慢性病患者,在同一个法人主体的药店购买同一药品品规的处方药,可不再出示处方,药品零售企业将患者信息与用药档案记载信息核对一致后即可销售,但销售药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原处方载明的用量。也就是说一张处方可以在同一个法人主体的药店购买处方所开药品,但是不同法人主体的药店不得重复使用。
患者购买的处方药品种发生变化时,应当提供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重新开具的处方。整个长处方用药期间,药店不得变更处方药品给予患者。
开出长处方,除了甘肃省、云南省之外,目前广东省、山东、海南、重庆、四川、北京市、上海市、湖北省、山西省等都支持医生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开具三个月的长处方。
各地长处方的落地,会利好零售药店,因为便利性及药店和患者关系及购药场景,在同等优惠的条件下,患者首选药店的可能性较大,毕竟选择社区门店可以避免医院的拥挤,又可以得到慢病管理服务,患者何乐而不为呢,长处方下,用心做好慢病管理的门店或能迎来稳定客流。
其实针对慢病管理,各大连锁也都在积极布局,如2020年上半年老百姓年报指出,报告期内,公司升级完成的 CRM2.0 系统更聚焦慢病管理体系,为慢病顾客打造一站式的药事管理闭环。公司在3,782家门店铺设了慢病自测设备、培养了3,589名慢病管理专家。截止到报告期内,有肝病、高血压与高血脂、糖尿病、痛风、胃肠道疾病、呼吸和疼痛7个关爱日,慢病服务累计建档360万人、累计服务自测会员人数306万、患教2395场次。
长处方下,慢病管理不得不做,未来国家医疗保障局支持的慢性病实施长处方管理具体措施必将出台,长处方必将全面铺开,那么专业化的慢病管理或将迎来顾客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