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0 09:02 │ 来源: 基层医师公社 │ 阅读:2002
官方下禁令:严禁在村卫生室输液
近日,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卫健局发布《宾阳县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村卫生室严禁私自采购药品、加价销售,严禁在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
这项规定与之前其他地方相关政策相比,直接去掉了“未经县区(市)卫生计生部门批准”这一句。
国家2012年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但按照宾阳县的规定,无论是否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都不再具有输液资格。
输液事故频发,多地村卫生室输液被叫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4月发布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中显示,在2019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给药占62.8%,远超占比32.5%的口服给药(如下图所示)。在注射给药中,静脉注射给药又占到了92.5%。
由于村卫生室往往缺乏静脉输液需要的抢救设备和设施,一旦出现输液事故难以提供很及时的救治。
随着静脉输注管理逐步严格规范,村卫生室输液被大范围叫停。近年来,不少村卫生室因未经核准擅自开展输液服务收到严厉处罚。
尤其今年在疫情防控状态下,对村卫生室输液再度加强了管控。在疫情严重的1月,就曾发生村医为一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输液被感染的事件。加强输液管控,一方面促进合理用药,减少输液事故发生率,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疫情防控。
村卫生室输液,需满足6大条件
现在不少的村卫生室还是可以开展静脉输液的,但前提是要经过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批准。
村卫生室申请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需符合下列条件:
1.通过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验收;
2.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
3.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
4.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设置独立的配药室;
5.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执业人员参加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县卫生健康局每年组织一次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培训并开展考核。);
6.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村卫生室须配备的抢救药品和抢救设备清单
1、抢救药品
呼吸兴奋剂:尼可刹米针、洛贝林针;
脱水剂:20%甘露醇等;
升压药:多巴胺针等;
降压药:硝酸甘油针等;
心肺复苏药:肾上腺素针等;
抗心律失常药:西地兰针等;
抗胆碱药:阿托品针等;
平喘药:氨茶碱针等;
抗过敏药:10%葡萄糖酸钙针、阿托品针等;
糖皮质类激素药:地塞米松针等。
2、抢救设备
呼吸皮囊、制氧机或氧气瓶、担架等
限输令升级,虽然对一些诊所、村卫生室的收入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多数基层医生对此是表示赞同和理解的。“不输液,风险小很多,不用再像以前提心吊胆了。”
国家也鼓励基层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包括基层常见病常用的中医针灸、推拿按摩、外治内服、中药炮制等15项以上适宜技术,以提升收入,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不断提升,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生,都更加知悉静脉输液的风险。无论地方上是否允许村卫生室输液,乡村医生都应遵循能服药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医疗事故发生,最终受益的是医生和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