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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第三批国采全国执行情况

时间:2020-11-14 13:41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438

目前,已有30个省市均已发文落实第三批国采,其中17省市明确了执行时间。近日,上海、内蒙、广东等地也发布通知,明确未中选药品降价规则。


上海:同通用名未中选最高价药品进行梯度降价


11月13日,上海发布关于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2)》,要求各医疗机构可于11月16日提前采购中选药品,做好进院入库工作。

对采购未中选药品需按规定执行梯度降价价格或开展询价议价。对本市挂网的同通用名其它质量和疗效有保证且价格适宜的药品,医疗机构可以在优先采购中选药品的前提下选择使用。

对于同通用名未中选最高价药品,阳光平台将统一给采购过最高价药品的医疗机构推送企业确认的梯度降价价格并视作议价完成;企业未确认梯度降价价格的最高价药品,医疗机构需与生产企业议价成交,议价价格不超过参考采购价。

其他未中选药品,市药事所通过阳光平台推送议价“红线”,实际采购价由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按规定公开议价确定。

部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停止采购和医保结算。符合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申报资格的同品种仿制药品生产企业在本市阳光平台已挂网采购超过(含)3家的,本市不再采购该品种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其他药品。阳光平台已于10月28日推送涉及到的相关药品统编代码,采购与结算将于11月20日同步失效。

内蒙:过评药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未过评药不得高于中选价

11月13日,内蒙发布《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属于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55个品种,且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挂网的未中选药品将进行价格调整。

调整规则

  • 鼓励未中选药品自主降价。原研药、参比制剂、进口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品在我区交易价格不得高于全国各省最低交易价格。若价格发生调整,生产企业应及时主动申报最新全国最低各省交易价格。


  • 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供应医疗机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自治区中选药品的采购价格,采购价格由医疗机构和企业通过自治区医药采购网自行议定。未过评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评审后,企业应及时递交申请材料更新信息。


  • 鼓励国家集中采购未选择供应内蒙古的中选企业,以其中选价格在内蒙古地区供应。  


广东:同规格非中选药品若不联动将撤网

11月12日,广东省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联动价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联动药品范围: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已挂网药品及申报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中与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且需进行价格联动的非中选药品。

价格联动原则:

  • 与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按照规定取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深圳GPO平台三个平台最低采购价作为其采购价格,实施全省价格联动。不接受联动价格将视为不同意价格联动,相关产品将撤销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挂网。

  • 与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按企业自愿原则执行价格联动。不接受联动价格或逾期未操作的将按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原挂网价格执行。


联动价格确认: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在2020年11月17日17时前请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进行联动价格确认工作。

与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如同意确认将挂网价格调整为联动价格的,请点击“确认”,不同意的请点击“放弃”。不接受联动价格或逾期未操作的将视为不同意价格联动,相关产品将撤销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挂网

与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如同意确认将挂网价格调整为联动价格的,请点击“确认”,不同意的请点击“放弃”。不接受联动价格或逾期未操作的将按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原挂网价格执行

全国已有30省(市)发文落实第三批国家集采

根据医药云端工作室统计,已有30个省(市)均已发文落实相关工作。其中,已有17个省(市)明确实施时间,具体如下:


  • 贵州: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 江苏: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第三批国采结果。 

  • 辽宁: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

  • 山西:2020年11月1日起,至采购周期结束。 

  • 重庆: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 

  • 青海:2020年11月1日起,全面执行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

  • 宁夏:2020年11月9日起执行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 

  • 福建:2020年11月13日起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在采购平台挂网执行。

  • 黑龙江:2020年11月19日起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全省执行。

  • 河南:2020年11月20日开始执行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

  • 陕西:2020年11月25日起,全省执行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

  • 江西:2020年11月20日全面执行;

  • 海南:2020年11月10日0时起执行

  • 北京:2020年11月14日0时起全面执行

  • 山东:2020年11月16日零时

  • 广东:2020年11月30日起执行

  • 安徽:2020年11月20日统一实施


由于篇幅原因,仅展示部分省落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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