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0 09:55 │ 来源:江苏省医药联盟俱乐部 │ 阅读:1299
2020年11月16日,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发布“关于做好我省落实国家药品集采试点扩围相关药品续约工作的通知”。
通知内容称,我省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中选结果,目前,全省已全面完成首年度采购周期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药品集采办公室《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中选企业不超过2家(含)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原则上为1年;中选企业为3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采购周期视实际情况可延长一年”等相关规定,经对采购周期为1年的盐酸帕罗西汀等11个药品中选企业(详见附件)逐一征求意见后,企业均同意续约供应1年。
请各相关部门做好盐酸帕罗西汀等11个产品的续约工作,同期做好采购周期为2年的产品采购合同续签工作,落实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措施,保障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