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4 16:57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314
近日,山东济南医保局发布《山东省会经济圈药品耗材采购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济南、淄博、泰安、聊城、德州、滨州、东营市7市成立省会经济圈药品耗材采购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实施药品耗材带量采购。
同时公布第一批集采目录,涉及8种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常用药品,其中包括清开灵和银杏叶两个中成药品种。本次带量采购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由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承担。
采购机构:采购主体为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等(以下简称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加。
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按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计算约定采购量;
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的,按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计算约定采购量,约定采购量平均分配至各中选企业。
采购周期 :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报价要求:企业报价不高于本企业同品种在申报信息截止日的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挂网价。
本企业品种未在省平台挂网的,按不高于同类已挂网企业的最低挂网价报价和计算降幅。
入围企业数量确定 :根据申报企业家数,按照企业产品申报价格由低到高确定纳入议价范围的产品生产企业数量。报价相同时按照2019年在联盟地区销售数量大的企业优先,多个规格的品种,采购量合并计算(以省平台数据为依据)。
非中选和未纳入带量采购产品监控
非中选产品和未纳入带量采购同通用名同给药途径的产品全部纳入监控管理,其采购量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历史采购量,不得超过中选药品采购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