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06 09:12 │ 来源:中国药店 │ 阅读:1296
3月24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烟台市智能储药柜出售药品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明确智能药柜可以出售处方药,前提是智能药柜的终端系统对接互联网医院,处方需经平台审方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也就是说,患者通过智能药柜销售的处方药,需要经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并经平台药师审核合格。
智能药柜申请采取总部申请的“1+N”形式,即一家连锁药店可以设置多个智能药柜,所经营的药品应符合《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中的二类店经营范围。
同实体门店一样,智能药柜也是按照GSP项目进行管理,如常规存放温度是10-20℃,湿度是35%-75%,再如“四分开”原则等。
其实,早在2019年,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就已经进行了智能药柜的相关试点,其在《关于投资开展“互联网+药联体”智慧零售项目的公告》中说明,规划投资4400万元,与江苏徐州市医院合作,其中初定7家三甲医院,9个卫生服务中心、16家卫生服务站、7个街道办事处、65个居民社区等97个责任主体。依托处方流转系统,打造院内开方-院外取药-在线支付-智能药柜取药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据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数据,智能药柜只承接电子处方,其目录由公司会同合作医疗机构共同制定,所销售药品和医疗机构采取差异化,以互补的形式存在,处方开具的合规性符合处方管理的相关要求。
医保对接由广济连锁向医保申请,并将由广济连锁具有执业药师资质的人员进行远程电子审方。
同样,在北京的马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也有一处智能药柜,患者可通过“智慧线上诊疗”,由对应的医师提供诊疗服务,通过医保购买40多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用药。
除此之外,平安好医生也针对智能药柜布局,其一分钟诊所包含“独立问诊室”和“智能药柜”两大功能模块。患者通过“独立问诊室”问诊,结束后直接“智能药柜”付费取药。
药品的提供分为两种方式,智能药柜有陈列者直接付费购买即可,智能药柜无货者,平安好医生通过与周边药店合作,提供一小时送药服务。
在某种程度上,智能药柜和智能售药机有相似之处,唯一的不同点是智能药柜围绕着处方药销售进行了延展,在经营范围上远大于智能售药机的乙类OTC和器械。
单从布局的角度,智能药柜作为一种服务手段是可以的,但是想通过智能药柜产生较大的销售额,就目前而言还需要一些时日。
首先,在品种数量上,智能药柜和实体药店无法相比,显然百余种商品是无法支撑销售体量的。
其次,智能药柜的处方药需要经过互联网医院诊疗才能购买,这又无形中给患者增加了一种“隐形的”负担,互联网医院的便捷性目前可能还达不到便利的要求。而且,即使按照医院内开具处方、患者院外取药的流程,智能药柜的覆盖点能否满足需求?
此外,处方药销售时的用药指导、药师服务等一系列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
总的来说,连锁药店可以把智能药柜连定位成一个便民服务点,通过“1+N”模式,覆盖到相应的社区盲点进行药品延伸服务,进一步解决患者购药的便捷性,同时可通过互联网处方外流承接相对应的药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