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3 09:27 │ 来源:中国药店 │ 阅读:1247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国家谈判成功的221种(备注:国谈全目录)谈判药品中抗癌药、罕见病药、高致残性疾病药品中的124种纳入特殊药品双通道管理范围,剩余的97中纳入单通道管理。
通知也对可予报销与不可报销的范围分别进行了界定,如可予报销大体分为市内就医和外地就医患者。市内就医可凭指定医师开具的处方在医院住院和门诊使用,比照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报销。
外地就医者,因就诊医院特殊药品短缺等原因无法购买所需药品的,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外购处方或住院病历(需记载外购药品),在当地药店购买,购药费用回参保地办理报销。
对不可报销的界定,通知中规定了三种情形:第一,外地非住院期间购买特殊药品的。第二,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购买特殊药品的。第三,市内非双通道定点药店购买特殊药品的。
国谈之后,针对特殊药品的销售通道,普遍采取的是遴选纳入原则,入选标准不只针对定点药店,同样适用于定点医院。
如六安市文件在“两定”管理中明确,对医院和药店遴选原则是有意愿、有资质、有能力的机构,从特殊药品实际配售量、配售金额、品种数以及服务人数等多方面综合评估。其中,选择医院的原则是二甲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则是需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具有医保属性的择优选择纳入特殊药品双通道定点供应机构。
很多人误解,一旦申请到特药定点药店就可享受双通道报销,以承接所有国谈品种落地,其实不然,针对抗癌药、罕见病药、高致残性疾病类药品国家谈判,其落地政策有双通道也有单通道——所谓双通道,是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患者不管在院内和院外都可以享受同样的报销额度;而单通道则只有院内销售报销额度,院外只能自费购买。
在实际的落地过程中,哪些属于双通道品种,哪些属于单通道品种,各地政策相差很大。
如,六安市把国谈的221种谈判药品中抗癌药、罕见病药、高致残性疾病药品,124种纳入双通道,97中纳入单通道管理。
陕西省咸阳市略高于六安市。4月份,咸阳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范围的通知》,明确将采取有进有出的形式,将维得利珠单抗等目录内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范围;将硫培非格司亭等目录内药品调出特殊药品管理范围,合计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咸阳市特殊药品管理范围,使其纳入特殊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的目录达到了126种,并强调省内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资格互认。
除此之外,黑龙江省特药政策也较为宽松,仅仅2020年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工作的通知》,就将70种药品纳入特殊用药管理,并实行“五定”管理,即定患者、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生、定处方、定药店。
当然,并非所有的特药政策都如六安市、陕西省、黑龙江省那么宽松。
在全国政策中,较为严格的当属江苏省,其在3月底发布《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 (百泽安)等药品纳入医保特药管理的通知 》,明确将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百泽安)等13个国家谈判抗癌靶向药纳入省特药管理范围,
江苏省纳入特药管理的药品目录明显收窄,可以确认的是,对江苏省内的特药定点药店并非利好,品种收窄意味着通道关闭,从而进一步影响特药定点药店的销售金额,使原本的红利通道关闭。
综合上述政策可以看出,国谈之后特药品种纳入医保乙类,但是作为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未必能承接所有,具体的落地还需要遵守各地的政策,单通道、双通道品种全国并无统一的目录,具体还是因地制宜。
作为对外扩张的经营者,了解政策是重中之重的事情。特药定点药店本身就具有高政策粘性,只有充分了解了政策,进一步扩展才有其底气,毕竟,盲目扩张不适合特药类型的药店经营,现在的特药政策和2018年、2019年、2020年完全不同,2021年或是特药经营政策性的分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