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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中选药品,机会来了

时间:2021-05-13 14:47 │ 来源:赛柏蓝 │ 阅读:1187

药品开放式竞价开始,未中选药品机会来了


 1 .开放式竞价通知发布
 
511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药品第一批开放式竞价的通知》(简称“《通知》”),涉及2个品种,而这两个品种为浙江省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无中选企业的品种,要求报价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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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浙江省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已公布,中选结果自2021年315日起执行,10个品种中选。
 
企业报价规定
 
1. 报价为“0”,则视同为放弃申报。
2.企业报价不得高于申报产品的全国最低价,若为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的产品,企业报价还不得高于浙江省原在线交易价格,高于的将作为报价不符合要求处理。
3.同品种申报企业中,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竞价品种的申报,企业应自行选择一家产品进行申报;若同时申报,则取企业报价低的1个产品。
 
不同药品竞价不一
 
1.同竞价品种分成两组,一组为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含视同通过)仿制药,另一组为其他药品。
2.原研药、参比制剂参照《浙江省部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采购文件》(ZJYPCG-2020-1)相关规则执行。
 
企业入围的各项规定
 
1.按照企业申报价格从低到高依次入围。每组竞价报价符合要求企业数量≤2家的,价格低的1家企业入围;3-4家的,价格低的前2家企业入围;5-6家的,价格低的前3家企业入围;7-8家的,价格低的前4家企业入围;9家及以上的,价格低的前5家企业入围。如遇价格相同,浙江省上年度产品入库金额高的入围;产品入库金额相同的,企业规模大的入围;仍无法确定的,通过专家评审方式确定。
2.有价格和质量投诉或异议等特殊情况的,通过组织专家甄别、评估或谈判,决定是否挂网或暂停交易。
 
产品挂网
 
申报结束后,中心将按规则对申报产品及价格信息进行审查和梳理,公布竞价结果,符合要求的纳入平台挂网;未入围的原在线交易的产品(含未参与竞价产品)不再挂网交易。
 
 2 .未中选药品,或再次进入市场
 
在现行条件下,未中选国家集采的药品常常面临的问题就是调价或者撤网。随着第五批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地实施,越来越多未中选的品种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此前,江苏省药采平台发布通知,宣布暂停挂网药品分类处理结果。根据通知,5318个药品被暂停挂网或撤销挂网。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关于公示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第三批部分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情况的通知》,其中拟暂停交易11条,拟要求价格调整符合要求后恢复挂网药品信息37条。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评估结果的通知》,其中,376个药品被撤网。

《通知》规定,尚未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在申报时须一并提交,未递交的将视为资料不合格,拒绝其产品竞价。同时,企业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填报信息,并保证持续、稳定的供应。若发现产品提供信息不实,竞价入围后不能保证持续、稳定供应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此次《通知》的发布,对于药企而言,意味着未中选的药品可能有再次进入市场的机会,也将利好药企自身的发展。
 
 3 .药企市场新机会
 
近几年来,随着带量采购政策的不断推进,各地加入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越来越多的药品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进入市场。
 
2020年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部分药品相关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介绍86个品规药品采集相关信息。之后,就陆续传出关于国家集采的会议内容以及网传消息。根据此次会议内容,两年之内要覆盖采购金额前80%的药品500个。覆盖范围之广,市场格局将发生颠覆性改变。
 
在带量采购中,对于中标企业来说,可以借势获得更大市场,而未中选药品面临的处境严峻,一旦被撤网,将失去整个市场。本次《通知》的发布,其实是给未中选药品带来了“二次机会”。
 
此前,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对于未中选药品不得采取断药停药“一刀切”的做法。
 
新疆省发布《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申报工作通知》,提出非中选药品须在现行采购价的基础上,根据价差实行梯度降价后方可继续挂网。
 
浙江作为医药产业发展大省,此次《通知》的发布可能会给其它省市带来一定的示范作用。对于药企而言,或许将迎来新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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