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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成立(附名单)

时间:2021-05-13 15:24 │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 阅读:1242



5月10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通知称,为落实《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8号)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决定成立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

同时,国家卫健委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委也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省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或委托相关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测、评价等工作。
据介绍,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测、分析我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情况,提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政策专家意见;组织制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测、评价等工作指标体系和规范,开展相关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件的处置,并对相关事件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收集国内外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有关信息并进行研究分析;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医疗器械;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医疗器械使用管理领域的其他工作。
本次成立的专家委员会为第一届,任期3年。具体名单见附表。
附表  第一届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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