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9 09:01 │ 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 阅读:1413
5月17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关于及时上传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紧急通知。
通知内容中显示: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湘参与药品、医用耗材配送工作的企业需尽快登陆采购系统上传并提交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2021年6月1日前未提交的配送企业,将无法登录省采购平台交易系统进行药品、医用耗材的在线交易工作。
11省发布文件,不上传承诺书将撤网
除此之外,近日已有11省(市)药采中心发出督促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了,各大药企要抓紧了!
5月17日,北京市阳光采购网发布对未提交守信承诺书企业予以撤网的提示,截止2021年5月31日仍未提交守信承诺书的医药企业,自6月1日起,平台将予以撤网处理,撤网后挂网企业及产品处于注销状态,无法线上采购。
5月14日,西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再次督促医药企业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31日,再次受理审核医药企业提交的《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自2021年6月1日起,未提交信用承诺书的医药生产企业,将撤销或暂停其已中标或挂网产品的挂网资格。
5月13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发布了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具体截止时间并未公示。
5月12日,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了关于医药企业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于5月31日前抓紧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为信用承诺书》。6月1日起,没提交的将按国家要求做撤网处理。
5月12日,湖北省药采网发布关于督促有关企业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要求企业2021年5月23日前完成《承诺书》的上传工作。
5月11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再次督促医药企业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告,其显示已多次督促有关企业提交,仍有部分未提交,根据有关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于未提交信用承诺书的生产企业,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标或者挂网申请。
5月11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2021年1月4日要求平台相关医药企业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截止5月10日仍有许多企业未提交,要求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提交,否则依法停止其挂网。完整未提交名单见文末。
5月10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督促医药企业签署并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各企业需于2021年5月31日前签署并提交承诺书,2021年6月1日起,停止未上传承诺书企业产品的挂网资格,停止未上传承诺书配送企业的配送资格。
5月10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督促医药企业及时递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企业于2021年5月14日前提交,2021年5月15日起,对未提交《承诺书》的医药企业,省平台将进行企业诚信风险预警。
5月8日,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督促医药企业签订《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通知,各大药企需于2021年5月13日前提交承诺书,自2021年5月14日起,对未提交《承诺书》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配送企业,省平台将进行企业诚信风险预警。
内容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整理:No.n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