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4 14:24 │ 来源:风云药谈 │ 阅读:1278
根据南宁会议相关会议精神,对于哪些产品不纳入国采体系基本上相对明朗,而这些不纳入国采的产品基本上有毕竟明确的产品目录,风云药谈整理四类产品,四类产品明细如下;
第一类
“不推荐参比”的产品
2021年2月20日,CDE发布了《临床价值明确,无法推荐参比制剂的化学药品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配套文件。
(信息来源:CDE官网)
这类产品除已经纳入国采的氨基葡萄糖、碳酸氢钠片以外的相关产品,后续大概率不再纳入到国采目录。
像从国采第三批到第五批,三轮轮空的产品盐散(Ⅲ)就在此目录内。
第二类
“重点监控”的产品
2019年7月1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了“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
(信息来源:卫健委官网 新京报)
第三类
“治疗窗(指数)”比较窄的产品
窄治疗指数药物(narrow therapeutic index drugs,NTIDs)通常是指用药剂量或血药浓度有小的差异,就可能导致严重治疗失败和(或)药物不良反应,即可危及生命或者导致持久的或明显的残疾或失能的药物。
这类产品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目录,但是,类似于环孢素软胶囊、吗麦替考酚酯片这类的产品属于治疗窗比较窄的产品一类。
FDA的窄治疗窗产品有:
(信息来源:搜狐 FDA官网)
这类产品直白点说大概就是有替换风险,个体差异性比较大,对用药的稳定性有比较高的要求。
第四类
“毒麻一类”的产品
麻醉一类、精神一类产品,这类产品拿到生产许可证本身就很难,这个证是要公安部门发放,有这个证才能进入这个门槛,同时,这类产品的原料可及性也是一个问题。
目前,麻精类目还是2013版,产品如下;
(信息来源:CDE 风云药谈独家整理)
目前,相对明确的就是这四类产品比较明确大概率不纳入到国采目录内,各公众号基本上市写了一些哪几类,但是,并没有明确这几类有哪些具体的产品,所以,这次也是把这四类产品给大家列明一下。
但是,鼓励地方进行“带量模式”探索。
这类产品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除麻醉、精神一类的产品,其他三类都有地方带量采的影子。
国采是一套规则,地方带量采是另外一套规则,但是,殊途同归,各自的目标是比较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