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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公布重点监控目录,一批大品种纳入(附名单)
时间:2022-02-10 11:25 │ 来源:赛柏蓝 │ 阅读:1238
01 医保重点监控药品清单来袭
2月8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医保重点监控药品和重点关注药品清单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加强重点监控、重点关注药品管理。
第三批医保重点监控药品清单共纳入9个品种,医保重点关注药品清单则囊括了21个品种——
与此前两批重点监控、重点关注药品清单相比,数量明显缩减。
据我们统计:
第二批医保重点监控药品清单涉及丁苯酞软胶囊、复方丹参滴丸等10个大品种,第二批医保重点关注药品纳入品种的数量高达59个,包含康艾注射液、康莱特注射液、血必净注射液等中药注射剂和依达拉奉氯化钠注射液、利伐沙班片、甲磺酸奥希替尼片等化药大品种;
第一批医保重点监控药品清单纳入的品种也是10个,低分子肝素钠注射液等在列,第一批医保重点关注药品清单覆盖44个大品种,如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注射用曲妥珠单抗、缬沙坦氨氯地平片 (I)、利伐沙班片等。
今日一位医药行业资深人士对我们表示,
从第一批到第三批,福建医保重点关注药品清单的数量明显减少与国家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开展有
关——分析第一批医保重点关注药品清单的44个品种不难发现,多数都是跨国药企的原研产品。
根据2019年4月2日福建医保局发布的《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确立福建医保重点监控制度的最重要文件,
原则上国家带量采购药品在采购周期内不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从2018年12月至今,国家集采针对化药开展了五批,共218个品种中选,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又纳入奥美拉唑注射剂等58个化药,第六批胰岛素专项探索性集采16个胰岛素品种。
伴随着国采将临床常用的、占据医保资金较多的、过一致性评价企业满3家的品种纳入集采,福建医保重点关注药品清单的不少原研品种已经被国采,如丙泊酚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紫杉醇注射液、阿托伐他汀钙片、利伐沙班片、缬沙坦氨氯地平片 (I)等。
原研品种在福建省逐渐摆脱重点关注的原因包括:
一、因符合国采要求被纳入带量采购;二随着仿制药替代效应的显现,不少未中标原研品种在公立医院的销量已经跌落。
确实,福建医保局在昨日的通知中指出,原属于第二批重点监控、重点关注清单中的药品,除被列入第三批重点监控、重点关注清单药品外,其他药品不再执行重点监控和重点关注。
02 哪些药品是医保监控重点?
福建省开展医保重点监控药品监管主要是为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合理用药。
根据上述《通知》,符合下面6种情形的药品纳入重点监控评估范围:
1.月均发货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药品(按全省数据统计,下同);
2.月均发货金额排名前20名的药品;
3.月均发货金额超过200万,且环比增长30%以上的药品;
4.非疾病治疗必需、临床疗效证据不充分、未获得权威疾病诊疗指南推荐或未纳入临床路径表单、不具备药物经济学优势的药品;
5.通过履约监测、医保稽核监管、举报投诉发现存在销售、使用异常的药品;
6.需要纳入重点监控的其他药品。
具体到日常监测层面,福建省药采中心和省医保中心在对省级采购平台上的交易数据、药物作用机理与临床应用、日常履约监测、医保稽核监管、举报投诉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基础上:
重点对属于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无特殊原因使用量快速增长的药品
以及其他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进行评估,提出拟纳入重点监控药品清单报省医保局研究确定。
福建对重点监控药品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据我们统计,福建第一批重点监控药品清单发布于2020年7月31日,第二批发布于2021年3月30日,
相隔的时间基本在半年以上。
福建同步建立了重点监控药品采购使用异常预警制度——按月对纳入重点监控清单的药品采购、使用金额、排名、增长情况等进行监测分析。
针对纳入重点监控清单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需做出情况说明,使用占比较高的医疗机构会被进行使用异常预警通报。如果月发货金额超过500万元,生产企业从次月起需按规定调低挂网价,并相应调整最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标准,调低的挂网价不再回调。
如果针对重点监控药品的采购使用异常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企业可能面临暂停相关药品货款支付、暂停挂网、撤销挂网等处理。
具体到临床使用端,福建还会按有关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从严处理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形的医师和医疗机构,如予以约谈、通报、暂停医保处方权等。
03 控费是医保重点监控核心诉求
一位不便具名的行业权威专家对我们表示,和国家卫健委发布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不同的地方是:
一、福建版医保重点监控和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完全独立;二、标准简单,销售额是核心指标;三、无禁忌,中药西药均纳入;四、目的主要是控费。
我们特约撰稿专家易老师也指出,医保局的重点监控以价格和控费为主,卫健委的重点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等。
根据2021年9月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的通知》,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以“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为主,
包含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
此外,国家版重点监控药品目录调整周期也不一样,原则上不短于3年,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为30个。
一版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出台需要经过启动调整、地方遴选推荐、专家汇总、公布结果4个阶段。
医疗机构在上报药品时会考虑临床不合理使用现状、使用金额、临床价值等综合因素。
最终,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限制主要来自于临床端
——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及利用;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基于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各级还会陆续发布省级、市级、医院级的重点监控目录。
上述专家进一步指出,福建医保重点监控因为标准简单释放给厂家和药商的信息也很明确,医药企业在福建市场的压力不小,不过这种重点监控的形式不太可能推广到全国。
就福建重点监控,今日一位药企高管也对我们指出,从福建重点监控和重点关注的清单来看,重点监控清单上的品种也存在临床过度使用的可能性,至于重点关注清单的不少原研产品,有临床上的需求,但不是每位患者必须要用。
重点监控高压线之下,清单外企业还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控制价格和用量(尤其是类似产品),以避免进入监控和关注清单。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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