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量超过企业承诺供应量,证明该品种供不应求,但超出部分按采购规则要分配出去,这是集采时代遇到的新问题。
5月27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豫晋蒙鄂湘桂琼渝贵青宁新兵团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六)》,公布了此次集采的各采购品种需求量(见附件1)、部分省份不参与此次集采的部分采购品种(见附件2)和部分采购品种需求总量超出企业承诺联盟省份最大供应量(见附件3)。
其中,辉瑞制药的帕瑞昔布,需求量超出了企业承诺的供应量。这样的事例在集采中较为少见,按河南13省联盟的规定,这部分需求量优先供应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分配采购量按企业承诺供应量与医疗机构总需求量之比等比例分配。
此外,需求量超出供应量的部分,还将纳入待分配采购量,优先分配给该品种最低价中选的企业。
河南13省联盟开展国采44个接续品种集采,采购量已在近日公布。不高于原国采最低中选价或有效申报价≦0.1元直接拟中选。采购量将进行二次分配,医疗机构该品种的待分配量的50%将分配给最低价药品,这对于最低价中选企业来说或许有更多的机会。公告指出,此次联盟集采申报企业不存在原国采中选企业因供应和配送原因,在联盟任一省份上一采购年度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情况;不存在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或在联盟省份被评定为“严重”、“特别严重”失信等级的情况。本次联盟集采,主要是对国采第二、四批协议期满的44个品种开展接续集中带量采购。在规则方面,采购文件明确,厂家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其中有效申报企业数≤2家采取议价谈判,≥3家采取询价与竞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拟中选企业。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集采将分为采购单一、采购单二来进行,具体分组如下:
从中选规则来看,不高于原国采最低中选价(采购单一)或者有效申报价≦0.1元(采购单二)的将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在最大拟中选数额限制范围内,其他企业报价不高于原国采最低中选价1.8倍或降幅不低于50%,由低到高排序获得拟中选资格。
从采购量分配来看,延续了此前河南14省联盟集采的类似规则,分为分配采购量和待分配采购量。最低价中选的将获得全部报量的100%份额,次低价90%,其他的80%。抗菌素类顺减,分别为70%、60%、50%。
剩余的需求量连同复活中选、未中选以及超出中选企业承诺供应部分的需求量将全部纳入到待分配采购量中,其中医疗机构将50%分配给最低中选企业,多家最低将平均分配,其余采购量由医疗机构选择分配。从分配规则不难看出,中选企业只是走完万里长征的一半,剩下的一半,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各家企业日常在临床上积累的客情关系决定。采购文件明确,未中选药品实行梯度降价,未确认价格的按照梯度降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整组流标药品将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对其在定点医药机构的采购和使用情况加强审核和检查。同一产品,如在其他省级集采中形成新的低价,需在其中选价格生效以后30日内主动申请进行价格联动,本次采购尚未执行的采购量,按新的中选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