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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第3批集采,20个品种开始报量!报量异常将被预警!(附名单)

时间:2022-08-23 18:07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239

浙江第三批药品带量采购开始报量,共涉及22个品种(含2个第一批未续约品种),填报量与实际采购(配送)量对比增长100%或减少20%的,系统将做预警提示。


今日(8月22日),浙江省发布《关于报送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一批接续和第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要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共体)、军队医疗机构按要求填报第一批接续品种下一周期约定采购量以及第三批集采品种的预采购量,鼓励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加。

从公布的品种来看,浙江省第三批集采共涉及22个品种,其中包括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5:1)、头孢唑肟两个第一批未续约品种。而此前业内流传的生物制剂和中成药并未出现在此次报量名单中。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需根据用药结构变化、医保支付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准确报量,填报量与实际采购(配送)量对比增长100%或减少20%的,系统将做预警提示。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 2022年8月22日9:00至8月29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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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第三批药品带量采购规则回顾:


此前在2022年8月17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意见的通知》,明确将申报品种将分为两个质量层次,A组为原研药或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B组为其他仿制药。


采购规则方面将采用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申报企业≥2家,有效报价最低的拟中选。申报企业为1家的,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的10%,同时满足相关降幅条件的则拟中选,具体规则如下:


约定采购量

每个品种按照 2021 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 60%作为总约定采购量,A、B 组约定采购量分别按其 2021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份额确定(最高、最低约定采购量分别为该品种年度药品总用量的 50%、10%)。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也可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


如 A、B 两组中任意一组无中选药品,则该组约定采购量的50%归并至另一组[仅满足 15.2(2)(3)条件的除外,下同],剩余 50%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


如 A、B 两组中任意一组只获得 50%的原约定采购量,则该组另 50%原约定采购量的一半归并至另一组,剩余一半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


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一)采购周期为 24 个月。如需延长采购周期,在采购周期结束前另行公告。
(二)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在我省的上一年度约定采购量。
(三)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格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医疗机构范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与。


拟中选药品确定
采取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技术评审:组织专家对每个申报产品(同品种涉及多个品规的,由企业自行选择一个品规)的临床使用疗效、质量可靠性、临床使用安全性、品牌认同度、包装质量与方便性、服务信誉等进行评审,评审分值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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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家评分分值,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作为专家评审结果。
每个品种的 A、B 组分别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申报企业 3 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价格评审;4-5 个的,3 个进入价格评审;6-7 个的,4 个进入价格评审;8-9 个的,5 个进入价格评审;10-11 个的,6 个进入价格评审;12-13 个的,7 个进入价格评审;超过 14 个(含)的,8 个进入价格评审。如遇最后一名得分相同,一并进入价格评审。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在平台公布进入价格评审的企业名单。
价格评审申报企业自行选择一个品规进行报价。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最低在线交易价格。


  • 申报企业大于 2 个(含)的,有效报价(按差比价规则折算后的“单位申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拟中选药品。同品种同组中有 2 个及以上企业最低报价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高优先;技术评审得分相同的以 2021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大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 2021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均相同的以企业规模大优先。若仍无法确定的,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 申报企业只有 1 个的,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的 10%,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确定为拟中选药品。


(1)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及以上或同品种另一组拟中选药品(不含独家申报企业药品,下同)降幅及以上的;
(2)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 50%及以上或同品种另一组拟中选药品降幅 50%及以上的;
(3)报价降幅为所有独家申报企业产品从高到低排名前50%(四舍五入)。如遇最后一名降幅相同,则以技术评审得分高优先;技术评审得分相同的以 2021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大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 2021 年度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量均相同的以企业规模大优先。若仍无法确定的,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其中,仅满足(2)(3)条件的,约定采购量为原约定采购量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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