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7 13:36 │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整理 │ 阅读:1344
4月3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3第1期,总第10期)》,对来自24家企业的33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医疗器械产品作出通报。
其中包括:医用外科口罩、电动轮椅车、医用臭氧治疗仪、压缩式雾化器、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等多种产品。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医疗器械,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相关地市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依法处置。
▼陕西省不符合标准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名单▼
注:标“*”的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无独有偶,3月30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3年第1期)》,通报了4批次医疗器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涉及医用红外额温计、液基薄层细胞保存液、血糖分析仪、医用外科口罩4类产品。
▼河南省不符合标准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名单▼
同一天(3月30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福建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通告(2023年第1期)》,通报了5批次医疗器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福建省不符合标准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