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福建省第四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及《福建省第四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2号)》。
根据公告,福建省第四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申报工作,将于8月15日至21日17:00进行。此次集采品种包括:输液器类医用耗材、泌尿取石网篮类医用耗材、泌尿介入导丝类医用耗材和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原则上为12个月。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延续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此次集采依然遵循“一品一策”原则,不同耗材的分组、报价、拟中选及协议采购量分配规则有所差别。其中,泌尿取石网篮类耗材及泌尿介入导丝类耗材设置了最高有效申报价,泌尿取石网篮类耗材按照硬镜用和软镜用分组,最高有效申报价分别为3600元和4000元,泌尿介入导丝类耗材的最高有效申报价为1200元。与近两年开展的多数耗材集采相同,本次集采规定,产品报价不得高于申报产品所在分组的最高有效申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需求量涵盖的本企业同产品的福建省现行采购价格、全国现行有效最低省级挂网价、全国其他地市级(含联盟)及以上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价格。4类耗材中,泌尿取石网篮已经在今年河北省牵头的19类耗材集采中亮相,具体参与地区包括河北省、海南省、青海省、江西省、辽宁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明、玉溪、湘西、鸡西、洛阳、乌海、运城呼和浩特、周口、昭通、锡林郭勒,三丝的中选价格在520元-674元区间;四丝的中选价格在428.80元-1187元区间。输尿管支架在2020年江苏省血管介入等六大类高值耗材省级挂网价格调整中,价格从1092元降到50元,降幅达到95.42%。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在2021年河北省集采中,最高价由23.25元/支降至2.87元/支,最高降幅90%;在今年经历了省际联盟集采,具体包括广东、贵州和江西,中选产品报价区间为0.62元-7.87元。按照产品类型进行分组,并将同一分组下同申报企业所有申报产品的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加总求和后,按照从大到小依次排序,根据下列规则划分为2个竞价单元(具体竞价单元划分情况将根据工作流程在相应阶段公布):竞价单元1:累计采购需求量前85%所涵盖的企业。如涵盖的企业不足4家,按照采购需求量排序依序递补至4家;如涵盖企业超过6家,则采购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前6家企业纳入竞价单元1,其余企业纳入竞价单元2。竞价单元2:除竞价单元1的企业外,采购需求量涵盖的其余企业。如竞价单元2的企业家数不足3家,则直接并入竞价单元1,该分组不再划分竞价单元。同一分组下按企业进行淘汰,若拟中选,则该企业该分组下采购需求量涵盖的所有有效报价申报产品均拟中选。1.泌尿取石网篮(硬镜用)按照各竞价单元申报企业数的50%(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下同)确定各竞价单元的淘汰企业数额。各竞价单元先淘汰采购需求量涵盖的未报价企业以及自身降幅不到20%的企业后,剩余企业再按照企业报价排名从末位开始依次淘汰,直至达到本竞价单元淘汰企业数额,其余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竞价单元1中,企业降幅达50%的企业不淘汰。2.泌尿取石网篮(软镜用)按照各竞价单元申报企业数的50%(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下同)确定各竞价单元的淘汰企业数额。各竞价单元先淘汰采购需求量涵盖的未报价企业以及自身降幅不到20%的企业后,剩余企业再按照企业报价排名从末位开始依次淘汰,直至达到本竞价单元淘汰企业数额,其余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竞价单元1中,企业降幅达70%的企业不淘汰。企业降幅=(最高有效申报价-企业报价)/最高有效申报价×100%自身降幅=(企业基准价-企业报价)/企业基准价×100%泌尿取石网篮(硬镜用)分组以竞价单元1中选企业的最高中选价作为调量起点价格,泌尿取石网篮(软镜用)分组以竞价单元1中选企业的次高中选价作为调量起点价格。同一分组下,所有企业报价≥调量起点价格的中选企业有效报价产品纳入调量范围,调出采购需求量的30%作为调出分配量。中选企业申报产品调出分配量、各医疗机构申报采购需求量未中选及采购需求量涵盖但未报价的部分,合计作为剩余采购需求量,由医疗机构在同一分组(不区 分竞价单元)不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产品中进行自主分配确认。中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构成:不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企业,其协议采购量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医疗机构申报的采购需求量;二是医疗机构在剩余采购需求量中选择分配的采购需求量。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企业,按医疗机构申报的采购需求量扣除调出分配量作为协议采购量。
▍泌尿介入导丝类
分组规则及最高有效申报价
将同一申报企业所有申报产品的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加总求和后,按照从大到小依次排序,根据下列规则划分为2个竞价单元(具体竞价单元划分情况将根据工作流程在相应阶段公布):
竞价单元1:累计采购需求量前85%所涵盖的企业。如涵盖的企业不足4家,按照采购需求量排序依序递补至4家;如涵盖企业超过6家,则采购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前6家企业纳入竞价单元1,其余企业纳入竞价单元2。
竞价单元2:除竞价单元1的企业外,采购需求量涵盖的其余企业。如竞价单元2的企业家数不足3家,则直接并入竞价单元1,不再划分竞价单元。
拟中选规则
同一竞价单元内,按企业进行淘汰,若拟中选,则该企业采购需求量涵盖的所有有效报价申报产品均拟中选。
按照各竞价单元申报企业数的50%(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下同)确定各竞价单元的淘汰企业数额。各竞价单元先淘汰采购需求量涵盖的未报价企业以及自身降幅不到20%的企业后,剩余企业再按照企业报价排名从末位开始依次淘汰,直至达到本竞价单元淘汰企业数额,其余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竞价单元1中,企业降幅达50%的企业不淘汰。
协议采购量确认
以竞价单元1中选企业的次高中选价作为调量起点价格,所有企业报价≥调量起点价格的中选企业有效报价产品纳入调量范围,调出采购需求量的30%作为调出分配量。中选企业申报产品调出分配量、各医疗机构申报采购需求量未中选及采购需求量涵盖但未报价的部分,合计作为剩余采购需求量,由医疗机构在不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产品中(不区分竞价单元)进行自主分配确认。
中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构成如下:(一)不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企业,其协议采购量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医疗机构申报的采购需求量;二是医疗机构在剩余采购需求量中选择分配的采购需求量;(二)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企业,按医疗机构申报的采购需求量扣除调出分配量作为协议采购量。
▍输尿管支架类
分组规则
输尿管支架按照单根、套装进行分组,将同一分组下同一申报企业所有申报产品的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加总求和后,按照从大到小依次排序,根据下列规则划分为2个竞价单元(具体竞价单元划分情况将根据工作流程在相应阶段公布):
竞价单元1:累计采购需求量前85%所涵盖的企业。如涵盖的企业不足4家,按照采购需求量排序依序递补至4家;如涵盖企业超过6家,则采购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前6家企业纳入竞价单元1,其余企业纳入竞价单元2。
竞价单元2:除竞价单元1的企业外,采购需求量涵盖的其余企业。如竞价单元2的企业家数不足3家,则直接并入竞价单元1,不再划分竞价单元。
同一分组下按企业进行淘汰,若拟中选,则该企业该分组下采购需求量涵盖的所有有效报价申报产品均拟中选。
按照各竞价单元申报企业数的50%(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下同)确定各竞价单元的淘汰企业数额。各竞价单元先淘汰采购需求量涵盖的未报价企业以及降幅不到20%的企业后,剩余企业再按照企业报价排名从末位开始依次淘汰,直至达到本竞价单元淘汰企业数额,其余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在各分组的竞价单元1中,降幅达50%的企业不淘汰。
协议采购量确认
同一分组内以竞价单元1中选企业的最高中选价作为调量起点价格,所有企业报价≥调量起点价格的中选企业有效报价产品纳入调量范围,调出采购需求量的30%作为调出分配量。中选企业申报产品调出分配量、各医疗机构申报采购需求量未中选及采购需求量涵盖但未报价的部分,合计作为剩余采购需求量,由医疗机构在同一分组(不区分竞价单元)不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产品中进行自主分配确认。
中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构成如下:(一)不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企业,其协议采购量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医疗机构申报的采购需求量;二是医疗机构在剩余采购需求量中选择分配的采购需求量;(二)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企业,按医疗机构申报的采购需求量扣除调出分配量作为协议采购量。按照产品类型及材质进行分组,并将同一分组下同申报企业所有申报产品的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加总求和后,按照从大到小依次排序,根据下列规则划分为2个竞价单元(具体竞价单元划分情况将根据工作流程在相应阶段公布):竞价单元2:除竞价单元1的企业外,采购需求量涵盖的其余企业。如竞价单元2的企业家数不足3家,则直接并入竞价单元1,该分组不再划分竞价单元。同一分组下,申报企业按下列规则进行淘汰,若拟中选,则该企业该分组下采购需求量涵盖的所有有效报价申报产品均拟中选。采购需求量涵盖但未报价的企业占淘汰指标。竞价单元1:淘汰本竞价单元企业排名最末位的1家企业,其余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若淘汰企业的报价不高于竞价单元2中选企业的最高中选价,则获得拟中选资格。竞价单元2:淘汰本竞价单元企业排名后50%的企业(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其余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同一分组内以竞价单元1中选企业的次高中选价作为调量起点价格,所有报价≥调量起点价格的中选企业有效报价产品纳入调量范围,调出采购需求量的30%作为调出分配量。中选企业申报产品调出分配量、各医疗机构申报采购需求量未中选及采购需求量涵盖但未报价的部分,合计作为剩余采购需求量,由医疗机构在同一分组(不区分竞价单元)不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产品中进行自主分配确认。中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构成:(一)不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企业,其协议采购量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医疗机构申报的采购需求量;二是医疗机构在剩余采购需求量中选择分配的采购需求量;(二)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企业,按医疗机构申报的采购需求量扣除调出分配量作为协议采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