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8 11:09 │ 来源:医药数据平台 │ 阅读:1079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药品范围
十九省药品联盟集采中选产品清单(见附件1)。
广东联盟他克莫司胶囊中选和备选产品(见附件2、附件3)
(二)机构范围
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豫军队医疗机构、有约定采购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均应参加,鼓励其它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参加集中采购的各级各类医药机构以下简称“医药机构”)
(三)实施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二、采购周期和约定采购量
十九省药品联盟集采中选结果采购周期为1年,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为1年。广东联盟他克莫司胶囊中选和备选产品采购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首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医药机构确认后的约定采购量签订协议,续签采购协议时,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级医保部门加强对辖区医药机构中选产品进院、采购、使用等监测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中选产品的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督促医药机构切实承担起采购结算主体责任,医药机构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做好相关产品的信息维护、配送关系建立、购销合同签订等工作。2023年12月29日起,对中选和备选产品价格统一进行调整,提醒医药机构及时采购。
(三)将广东联盟他克莫司胶囊备选产品纳入我省备选药品管理,备选产品的采购、使用、监测等政策按照《关于确定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2〕11号)相关要求执行。
(四)鼓励十九省药品联盟集采未中选企业按照不高于同品种十九省联盟集采最高中选价格在我省进行挂网,其挂网价作为该产品在我省承诺价格,仅在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后台保留信息记录,并在医疗机构超出承诺价格时进行提醒,不作为外省价格联动依据,如中选产品出现严重供应、质量等问题被取消中选资格,可在该部分挂网产品中递补中选产品。
医疗机构在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基础上,可以采购价格适宜的未中选产品,其中,十九省药品联盟中选产品的使用比例不得少于同通用名同剂型产品的80%;广东联盟他克莫司胶囊中选产品的使用比例不得少于同通用名同剂型产品(不含备选产品)的70%。
(五)中选药品的采购使用、质量监管等政策措施,参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医保配套措施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53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豫卫药政函〔2019〕6号)、《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加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中选药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豫药监综药流〔2019〕3号)等各项配套措施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附件:1.十九省药品联盟集采中选产品清单
2.广东联盟他克莫司胶囊中选产品
3.广东联盟他克莫司胶囊备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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