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1 15:32 │ 来源:赛柏蓝 │ 阅读:1101
新增46个药品触发预警
一品种4款产品被暂停挂网
近日,江苏省医保局更新其本月首批,也是2024年第十二批药品价格预警情况。
今年的十二批名单累计点名417个药品,其中20个药品被暂停挂网,其它397个药品触发不同程度“红黄”预警。
最新一批预警名单共涉及46个药品(具体厂家名单见文末附1),与3月的31个、4月的29个药品预警名单相比总数明显增多,但分预警类型来看,5月首批名单中触发“红色”预警的药品占比有所降低,总数增加主要是“黄色”预警药品数量增加所致。
按照江苏省要求,新增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已挂网同品种最高价10倍(含)及以上,触发“红三星”预警,交易资格被暂停,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采购;
价格高于已挂网最高价2倍(含)-5倍触发“红一星”预警、高于5倍(含)-10倍触发“红二星”预警,相关企业将被约谈,提醒医疗机构谨慎采购;
价格高于已挂网最高价但不足2倍触发“黄色”预警。
具体来看,5月首批预警名单中触发较高预警的药品品种相对集中,4个被暂停挂网的“红三星”预警产品均为注射用酚磺乙胺,涉及注射剂、溶媒结晶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冻干粉针等不同剂型品规。
另外,13个将被约谈的“红一星”预警产品集中在生脉饮、黄连上清片、利巴韦林注射液等5个品种中。
对列入价格预警范围的药品,江苏将重点加强议价和采购监测;对采购预警药品数量和金额排名靠前的医疗机构,由医保部门约谈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不过,被标记预警并非彻底“出局”,预警机制的初衷仍是鼓励企业主动将挂网价格调整至合理范围,江苏的价格预警范围实行动态管理,企业主动调整挂网价格后,平台将根据调整后的挂网价格,按规则重新确定预警状态。
三同药品价格治理将至?
药价管理纵深推进
5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施子海副局长出席医药价格工作座谈会并讲话》工作动态,近期,国家医保局在浙江杭州举办医药价格工作座谈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出席并讲话。
会上,施子海强调,要深入研究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对药品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价格政策措施。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药店等不同渠道价格发现功能,推进治理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引导企业自主合理制定价格,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4月下旬,施子海在带队赴湖南、广东,调研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和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时也指出,要持续深化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消除省际间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并向纵深推进。
福建省医保研究院院长赖诗卿曾提到,当前集采已进入成熟期,步入价格管理阶段,要进行适当调节,主要包括——
一是价格监测,对四同药品发布监测价,企业自纠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
二是价差管理,对中选药品在非主供地区实行1.5倍价差控制;
三是价格联动、限价挂网等。
此前,国家医保局已启动全国四同药品价格治理,目前,调整后参考采购价也在多省落地执行。
进入5月,各省的各类药品价格调整仍在进行,截至5月10日,四川、江苏、湖北、云南、辽宁、黑龙江、青海等省均在本月发布了药品降价名单(部分名单见文末附2)。
价格治理还将继续推进,据业内预计,三同药品价格治理将于今年6月前后展开。
参考此前河北要求,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的化学药品申请挂网企业达2家及以上的,差比计算后,申报价格在1.8倍以内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挂网;超过1.8倍的不予挂网。
5月7日,河北在《关于部分药品开展竞价挂网的通知》中又提到,过评药品达到2家及以上但未按化学药品1.8倍规则竞价的,药品企业均需按药品名称同组竞价,按差比价规则计算后,申报价格在1.8倍以内且不高于已挂网未过评药品一定倍数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挂网;超过同组最低价1.8倍或超过已挂网未过评药品一定倍数的不予挂网。
全国三同药品价格治理的定义、规则等仍需等待国家医保局公布正式文件,不过可以预见的是,结合集采等政策,药品价格治理将在非集采、非医保支付药品领域进一步推进。
附1:
附2:四川、云南、湖北近期降价药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