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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个大品种带量采购(附名单)

时间:2024-06-07 15:04 │ 来源:赛柏蓝 │ 阅读:1085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提到,有序开展药品集采和接续工作。


其中包括,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开展胰岛素专项全国统一接续采购;指导以上海、江苏、河南、广东为主牵头开展国家组织集采药品联盟接续采购,优化接续采购规则,参照当前国家组织集采做法,合理控制接续中选企业在非供应省份的挂网价格。


“药品联采办要提前梳理既往各批次国家组织集采(含接续)将于2025年底协议期满的品种,研究以联盟形式将其统筹为1个批次开展接续采购。到2024年底,各省份至少完成1批药品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含参与联盟采购)药品数累计达到500个以上。”


目前来看,上述部分国采接续已经在进行。

01

47个大品种,国采期满接续


6月4日,第4-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期满品种江苏联盟接续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第4-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期满品种江苏联盟接续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第4-5批国采药品中采购协议期满的47个品种纳入本次期满接续范围,包括埃索美拉唑(艾司奥美拉唑)口服常释剂型、布洛芬口服常释剂型、奥沙利铂注射剂等(文末附名单)。


本次期满接续采购采取竞争询价法,实行多家中选


在询价上限上,其为国家集采同品种的平均中选价和该品种在参与接续省份上一轮平均中选价格的低者,且该价格不超过国家集采最低价的1.5倍。申报价格高于本产品各省现执行挂网价和国家挂网监测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对于国家集采最低中选价≤0.1元/(片、粒、支)的品种,为更好保障临床供应,以国家集采最高中选价为询价上限,其中价格上限不超过0.1元/(片、粒、支)的品种,以0.1元为询价上限。

值得注意的是,询价未成功的品种增加一轮竞价,不再设最高有效申报价,竞价企业按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排名前50%(四舍五入取整)的拟中选。

02

河南将进行胰岛素国采接续等4个批次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


5月27日,河南发布《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胰岛素接续集采等4个批次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家组织胰岛素接续集采、河南参与的广东联盟短缺药中选产品及备选产品、江西干扰素联盟集采中选产品、江西第四批化药联盟集采中选产品结果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这些集采的采购周期如下:


国家组织胰岛素接续集采采购周期到2027年12月31日;


广东联盟短缺药集采采购周期原则上到2026年12月31日,可视实际情况,将采购周期缩短不超过1年;


江西干扰素联盟集采采购周期为4年;


江西第四批化药联盟集采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


同样进行胰岛素国采专项接续工作的还有江西省。5月30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我省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自7月1日零时起开始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结果,于2024年6月30日零时起提前开放中选药品网上采购资格。


江西省对本次国采(胰岛素专项接续)工作在保质和供应上都作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被督促的配送企业无不可抗力原因再次超过24小时仍未响应的,县(市、区)医保局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设区市医保局,通过约谈、暂停拨付结算款、建议生产企业取消配送企业的委托资格等方式,督促配送企业切实落实配送计划,强化供应保障。

03

福建干扰素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相关药品进行网上填报


5月31日,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干扰素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网上填报工作的通知》。


本次产品申报时间为6月3日-7日。


今年3月,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布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覆盖全国29个省份(市/区、含兵团),采购周期达4年。


干扰素省际联盟药品集采共有12个大品种采购成功。3家以上企业报名的品种(人干扰素α2b注射剂)中选平均降幅47.79%,最高降幅54.58%;2家企业报名的品种(人干扰素α1b注射剂和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中选平均降幅19.38%,最高降幅24.55%;独家企业报名的9个品种中选平均降幅20.91%,最高降幅27.19%。

04

河南参与的京津冀“3+N”带量联动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即将落地执行


5月29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京津冀“3+N”带量联动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本次集采结果自7月1起执行。6月28日起,对中选和备选产品价格统一进行调整。


京津冀“3+N”带量联动集中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周期为1年。根据河南省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加强对辖区医药机构中选产品进院、采购、使用等监测监管,医药机构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除上述部分国采接续工作外,国家医保局还要求,重点指导湖北牵头开展新批次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和第一批全国中成药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山东牵头开展中药饮片联盟采购;河南牵头开展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可替代药品联盟采购;三明联盟开展肿瘤和呼吸系统等疾病用药集采。

注:文中品种统计未去重。


附: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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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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