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5-23 14:22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794
继新疆、贵州发出挂网规则征求意见稿,陕西经协会征求意见之后,今天(5月23日),业内也流出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征求意见稿)。
广东版的挂网规则与国家版(河北5省市《挂网共识》)相比大同小异,不同厂牌化学药、中成药、生物类似物的红黄标、豁免条件几乎完全相同,分别用1.8倍/3倍、3倍/5倍来控制(具体情况再细化),同厂牌按地区、渠道、剂型/规格/包装的差比方式,以及集采品种、国谈、短缺药的挂网方式也完全一致。
5月下旬,各省将会陆续发出挂网规则,应该每天都会有,大家应留意,这可是关系到未来药品定价走势的大事。
以下是表格整理内容,供君参考:
备案管理、实际采购价、撤网也与国家版一致。
从严控制备案采购药品范围,医疗机构备案采购的药品金额应不超过本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 1%,且品种数量应不超过其常备药品数量的 5%(通常为 50 个,协议期内的医保目录谈判药品不受此要求限制)。
药品挂网价格为企业承诺供应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挂网价格的,按实际采购价在平台进行登记。不在平台对外展示,不直接替代挂网价格。
撤销挂网药品原挂网记录(产品信息和挂网价格)按照“留低不留高”的原则处理。
在市场竞争充分、供应稳定的情况下,平台可对超过参照价格 10 倍的药品进行撤销挂网、暂停挂网处理。同一企业同一时期红标价格警示药品数累计达到一定数量的,要重点关注其销售合规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