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570 |
产品类别 | 处方药 |
规 格 | 0.5g |
生产企业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企业 | 安徽省恒景堂医药有限公司 |
适应症状 | 结肠癌辅助化疗: 卡培他滨适用于 Dukes‘C 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 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可较 5-FU/LV 改善无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 Dukes’C 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 结直肠癌: 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 乳腺癌联合化疗: 卡培他滨可与多西他赛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 乳腺癌单药化疗: 卡培他滨亦可单独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 400 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物)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 6 个月内复发。 胃癌: 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者转移性胃癌的一线治疗。 胃癌辅助治疗: 卡培他滨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用于II期和III期胃腺癌患者根治切除 术后的辅助化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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